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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
发布日期:2014-04-28 浏览次数: 字号:[ ]

  ·国家政权与乡村建设——关于中国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历史辩证

作者:吕新雨来源:人民论坛

摘要:上世纪三十年代,梁漱溟与毛泽东有过一场关于中国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论。今天需要重新回顾这场辩论背后的历史逻辑,即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政权与乡村建设之间的复杂关系是如何在近代历史中展开的。其中梁漱溟对中国共产党建国前后在阶级、国家、执政党、人民与人心问题上的看法与转变,折射出中国之路所具有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关系。今天的中国需要呼唤新的政治觉醒、文化觉醒以及新的理论创造,并以之为中国未来的道路开辟方向。

   关键词:国家政权乡村建设 中国道路 人民主权 特殊性与普遍性

  

   梁漱溟与毛泽东关于中国特殊性与普遍性的争论

   1938年,梁漱溟来到延安,与毛泽东有一次著名的历史性会谈。他们在很多问题上都谈得很好,不同意见主要在两个方面:第一,梁漱溟说乡村建设最大的问题是,号称乡村运动而农民不动,农民动不起来。毛泽东脱口打断了他的话:“你错了!农民是要动的;他哪里要静?”第二,在听了梁漱溟介绍自己的乡村建设理论后,毛泽东总结说:“中国社会亦还有其一般性,中国问题亦还有其一般性;你太重视其特殊性而忽略其一般性了。”梁漱溟毫不妥协地回答道:“中国之所以为中国,在其特殊之处;你太重视其一般性,而忽视其特殊性,岂可行呢?我与毛先生两人之间的争论,到此为止。”①

   毛泽东强调中国社会的“一般性”,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历史普遍性的追求,毛泽东思想分享了这个前提,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本身属于现代性话语。但梁漱溟却看到了现代性的普遍主义内在的压迫性,他强调中国问题的特殊,是试图从普遍主义的历史话语(特别是民族国家话语)中解救中国的社会。但是他碰到的问题却是致命的,那就是农民并不跟他走。那么,为什么农民会跟着共产党走呢?

  

   革命、政权与乡村运动

   梁漱溟深刻地看到对阶级的需求是如何内在于现代性之中、内在于民族国家的历史叙述之中的,而阶级是需要在血泊中锻造和成就的。但是,他极力想避免的正是这种革命的“暴力”,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共产党也是破坏乡村的力量,因为政党正是近代西方文明的产物,阶级斗争分化了农村的整体性。他试图利用传统社会的组织资源加以改造,用村校、乡校来代替现代民族国家的组织架构,但是“我苦心要引进团体生活,却不成功;因为我不想走这条路。及至见到共产党成功了,胸中只有说不出的感慨。”②

   从毛泽东1927年《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可以看到,共产党农民运动的方式是:打倒土豪劣绅,一切权力归农会。在这位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叙述中,此“乃是广大的农民群众起来完成他们的历史使命,乃是乡村的民主势力起来打翻乡村的封建势力。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制度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基础。”“一切革命同志须知: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现在有了这个变动,乃是革命完成的重要因素。一切革命同志都要拥护这个变动,否则他就站到了反革命立场上去了。”③在强调农村和农民对于中国变革的重要性上,毛泽东与梁漱溟并无分歧,而且恰恰是因为1927年梁漱溟在广东农村看到了共产党组织的农会和地主控制的民团之间的冲突,使他增强了对农民运动潜力的信心,“‘农民运动是中国目前必须有的,谁忽略了农民运动,他就不能理解目前的形势。’只有当他的旨在复兴中国伦理社会并医治其政治经济之落后的‘革命的’的农民运动获得成功之后,其他的农民运动才是无用的。”④

   分歧在于,梁漱溟不认为土豪劣绅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物,“普通对于土豪劣绅,都喜欢说是封建势力,其实土豪劣绅并不是传统的东西,在中国的旧社会,没有很多题目,没有很多机会,让人成为土豪劣绅,所以那个时候土豪劣绅并不多。只是近年社会上种种形势恰好构成了土豪劣绅。”特别是从晚清到国民政府推动的地方自治、地方自卫,“所怕的是根本说不上自治而强要举办自治,那就没有土豪劣绅,亦要造出土豪劣绅来。”⑤因为所谓自治就是划一个区域,然后安上一个官府机关,他们可以对农民发号施令,强制加捐要钱,此机关还拥有武力。在梁漱溟看来,这简直是替土豪劣绅造机会,让他们取得法律上的地位,老百姓更加无法说话。而且还给他们开出很多可假借的名色题目来,又资以实力。

   杜赞奇在《文化、权力与国家》中全面论证或者说重复了梁漱溟的观点:“20世纪时中国‘国家政权建设’与先前欧洲的情况不同。在中国,这一过程是在民族主义(nationalism)以及现代化的招牌下进行的。芮玛丽(Mary Wright)第一个发现20世纪初膨胀的反帝民族情绪是如何促使满清政权(1644~1911)为挽救民族灭亡而走上强化国家权力并使政权现代化道路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要求‘现代化’的压力亦来自帝国主义方面。清末新政包括:建立新式学校、实行财政革新、创建警察和新军、划分行政区域以及建立各级‘自治’组织。促使改革的动力有多方面,其一是义和团起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期望中国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其二是列强向财政崩溃的清政府勒索巨额赔款使它不得不加强权力以向全国榨取钱财。所有这些因素都汇集起来,要求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政权。”⑥

   被认为是第一个发现者的芮玛丽所编辑的文集《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1900~1913》出版的时间是在1968年。而梁漱溟早在30年代就表达了上述观点。如果我们继续借用杜赞奇的“保护型经纪”和“赢利型经纪”的概念来看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那么梁所反对的土豪劣绅其实就是国家和乡村之间的赢利型经纪人,它是中国的现代性的产物。而他所致力的村学、乡学,其实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试图改造和激活传统的保护型经纪。

   在杜赞奇的研究中,国家权力向乡村的延伸和对社会控制的加强是在自觉的现代化过程中实现的,它导致国家政权的扩张和内卷化,地方财政陷入恶性循环,似乎只是在养活不断庞大的官僚和国家经纪集团。进入二十世纪之后,村领袖们的主要职能是征收摊款。二、三十年代,由于国家和军阀对乡村的勒索加剧,保护型村庄领袖纷纷引退,村政权落入赢利型经纪人手中,这正是乡村运动兴起的时间、背景和原因。一方面,可以说是苛捐杂税,而不是乡村内部的阶级斗争成为农民暴动的直接原因,但它背后正是城乡分裂所导致的不在地主与农民之间的阶级分化。杜赞奇引用共产党在山东的干部的话说:“减租减息并不是革命的首要任务,因为它既不能动员大部分农民,也不能极大地削弱乡村中封建势力,……实际上,一些干部发现减轻租税负担是农民大众的第一要求。”⑦所谓苛捐杂税,正是现代民族国家各种社会政治权力的运作成本。所以在梁漱溟看来,每一个政府都脱不了破坏乡村的干系,政权本身正是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动力。但是,从另一方面,中国革命之不同于传统社会中的农民起义,正在于阶级斗争所提供的政治资源,它史无前例地把一个社会最贫困的农民阶层作为“人民”提升到一个政权最重要的合法性的位置上,这是现代启蒙主义的果实,也是中国“革命”的意义所在,政府的政治合法性也必须建筑于此。

   问题在于,当赢利型经纪人纷纷钻入村政权,以窃取国家转让给村庄的部分权力时,会极大地损害政权的合法地位,所以在被释放出来的“非法”(delegitimation)力量冲倒之前,过渡政权必须建立起新的合法性,在杜赞奇看来,这是一场关系着政权命运的竞赛。因此,打倒土豪劣绅作为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共两党共同的政治诉求。不过,在梁漱溟看来,这却是对西方现代性压迫的抗击。梁漱溟凭借什么来抵挡这一过程,并取代国共两党的解决方案?在他看来,唯独乡村运动,异于过去一切维新运动、革命运动、救国运动而独能统一中国,这是从中国的特殊性出发的解决之道。

   其实,正是共产党的减租减息和土改,打土豪分田地,才有效地打击了赢利型经纪人对乡村的破坏,从而赢得了农民的广泛支持。土改问题,也是近来“翻案史学”的重点所在,土改被描述成共产党逼农民交纳“投名状”⑧。但是,四十年代末,共产党其实是为了顺应农民的强烈需求,不重犯大革命时代的错误,才决定全面推进土改政策,在这个意义上,土改是被农民推着走的。共产党在这一过程中,必须不断地在“统一战线”和农民利益之间调整和平衡。对于共产党的政治理念来说,农民的利益作为革命的最大诉求,依然最重要,这才是土改的真正动力。⑨这正是其区别与国民党的地方,国民党实质上无法完成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政治理想。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即土地革命的实现,是共产党单独进行的,“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即使在革命时,也不愿意同帝国主义完全分裂,并且他们同农村中的地租剥削有密切联系,因此,他们就不愿和不能彻底推翻帝国主义,更加不愿和更加不能彻底推翻封建主义。”⑩

   “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现在的抗日,实质上是农民的抗日。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实质上就是授权给农民。新民主主义,真三民主义,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主义。大众文化,实质上就是提高农民文化。抗日战争,实质上就是农民战争。”11

   因此,对于俄国和中国这样的乡村“社会”革命来说,对土地的诉求本身是内在于革命之中的,俄国革命的口号是:“和平、土地、面包”,而中国革命的先驱者孙中山也是把“平均地权”放在革命的首要位置上的。正是因为这两个传统乡村国家在现代化的转化过程中,由于自上而下地推行资本主义及其失败,导致城乡分裂、阶级分化,社会不堪忍受,农民大量破产,并因此引爆革命,在此过程中,土地问题首当其冲。这两个传统国家都是农业国家,资本主义对社会的破坏首先是对农村和农业的破坏。在这个意义上,梁漱溟强调的中国乡村无阶级性,与他对于中国乡村破产的分析、对土豪劣绅和地方“自治”的现代性批判之间则有着深刻的分裂和矛盾。

   这些政治层面上的解决之道,正是二十世纪中国“革命”的历史使命。而这也正是梁漱溟的乡村建设实践所无法完成的。他在《我们的两大难处》中论述了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头一点是高谈社会改造而依附政权;第二点是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12。第一个问题,梁漱溟认为如果乡村建设依靠政府来完成,乡村工作成为地方下级行政,这就成了对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政权内卷化的合谋,而这正是与乡村建设的社会改造之宗旨背道而驰的。政府本身就是问题,而非解决问题的动力。共产党在农村的实践本身并不能证明它成功,因为它的政权尚未统一,而任何政权都无法避免对乡村的延伸和勒索,都脱不了破坏乡村,因为政权本身需要成本,而且是高额的成本。而我们也不得不落到依附政权,“说句最老实的话,就是因为乡村运动自己没有财源”13。第二个问题,我们自以为我们的工作对乡村有好处,然而乡村并不欢迎,至少是彼此两回事,没有打成一片。这是因为,“我们是走上了一个站在政府一边来改造农民,而不是站在农民一边来改造政府的道路。”

   “农民为苛捐杂税所苦,而我们不能马上替他减轻负担;农民没有土地,我们不能分给他土地。他所要求的有好多事,需要从政治上解决,而在我们开头下乡工作时,还没有解决政治问题的力量。那么,当然抓不住他的痛痒,就抓不住他的心。”14

这就是梁漱溟历史与现实的困境,但是这并不说明他对中国社会的判断是完全失误的。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政权与乡村的关系,正是今天“三农”问题的核心。因此,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我们重新理解二十世纪中国的阶级、政党与国家的关系,依然是一个独特而珍贵的视野。

  

   政党、《建国之路》与中国的“理性”

   正因为梁漱溟一贯否认中国具有社会革命的可能性,强调社会建构在文化上的统一,否认阶级,并以此判断共产党不可能在中国成功。因此,新中国的成立,对梁漱溟思想上的撞击是非常强烈的,也是其思想转变的开始。这集中体现在1950年开始写作的《中国建国之路》15上,他总结了中共的三大贡献:建立国权、引进了团体生活以及“透出了人心”。其中,他改变了自己关于中国阶级问题的一些观点,值得关注。

   他首先高度评价了共产党统一全国、树立国权的“伟大贡献”,认为这是历史性的,他深知这一切来之不易。他以前的评判是共产党不可能成功,现在,他检讨了自己的失败。他说他一向认为作为武力主体的条件,必须是阶级,且必须是恰当其时的阶级。阶级既没有,就要结合一个团体,以统治中国的武力主体自认。既然当时的中国并没有现成合用的阶级可为武力主体,就需要是制造一代替品——团体,一个“准阶级”,以此作为建党的基础,再以党建军建国。而国民党的失败就在于:一,党的基础不明确,竟想无所不包。党如果是超阶级的全民党,就会松散而不成为党了,党既不成,乃只见个人不见党,武力也随之不在党而在个人。二,政权到手,国家的建设方针却不明,三民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政治上缺乏方向,武力就失去了合法性,武力无法表现为主体状态,而是分散的。但是,就在国民党失败的地方,共产党成功了。

   这是因为,共产党恰好相反。党的阶级基础标明无产阶级,而不嫌其范围狭窄,虽然事实上共产党员是农民和知识分子居多。其立场分明,壁垒颇严,党既成功,武力便掌握在党的手中,而不至于操于个人手中。党努力方向明确,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经济路线,武力得其正用。16

   在他看来,共产党作为一个团体组织,在中国可称空前未有之成功。它反抗旧社会,坚强不屈,犹如西方的基督教,是从血斗中成长的,所以它作为一个团体得以成功。17也因此,它统一了全国,树立了国权,并且把一种新的团体生活引入了中国,改变了中国人散漫的习惯,养成了公共观念、纪律习惯、法制精神和组织能力,从而彻底改变了中国人。

   团体组织和科学技术,是改造中国旧文化所切需的,农民的合作社正体现了以组织的形式来承接新技术的可能性。所以,在中国求民主与求组织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这与西方的个人主义不同,民享、民有、民治必须建立在组织的基础上,必须在求组织中求民主,才能够完成社会主义,“引进团体生活为政治改造之大本者,亦为经济改造之大本者,亦同为文化改造之大本者;一贯到底,一了百当。”18梁漱溟重点谈了工人、农民与国家建立的崭新关系,他考察了东北工厂里工人生活上的福利、待遇是如何由国家法律、单位和工会组织来完成,以及多种多样的民主组织形式与工人积极性的关系;东北和山东的土改和各种生产互助的合作组织运动,也给梁漱溟留下深刻的印象,这都是团体与理想的结合。

   梁漱溟关于中国的民主问题必须建立在团体组织上的思想,对于我们理解今天中国的民主问题,依然是深刻的。在这个意义上,零散化的失去乡村社会的农民和农民工,与失去工厂的工人一样,意味着失去了政治上的主体地位,丧失了获得民主的可能性。中国工人、农民的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的问题,都是需要重新在“组织”的框架下思考的,这一点对于理解今天中国的民主问题依然至为关键。

   新中国建立后所有这些成绩,在梁漱溟看来,都是“透出人心”,是人心的胜利,人心问题成为建国中的大问题。“工人为社会主体,不论在国家、在厂矿,其地位与过去完全不同。在当真受到尊重,而他自己亦觉悟过来时,这实是针对着人心最有效的一大刺激,人心自然立刻透出来。他在团体生活中自觉主动性之提高,全要从这里启发。”19

   在这个意义上,共产党是“无意”中解决了近代以来中国的大问题,而这些问题正是他一直孜孜以谋求解决的,“我反对他们背离温文深厚的固有精神而定向粗野去;但我了解他们是本乎其向上心,而且承认对旧文化亦有加以廓清之必要。”20

   1951年,梁漱溟在《参加西南土改时的一篇发言草稿》中,记述说,“我领会共产党着眼不在分田土,而在农民树起脊梁,昂起头来当家作主,意义甚深。”在另一篇土改发言草稿中,他写道:“人与人关系的空前变更,每人自己精神上心理上空前的变更。抬起头,站起身来,并且会自己组织起来办事情”。1981年,八十九岁的梁漱溟给此草稿加了批注,仍然是:“对于土改运动的了解是我在解放后识见上一大进步”。21写于19591961年间的未刊长稿《人类创造力的大发挥大表现——试说明建国十年一切建设突飞猛进的由来》,是真诚地试图用新的马克思主义观念去解释他自己的乡村建设实践中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那就是毛泽东和共产党如何争取了人民,并成功地调动了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他特别关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和方法,对“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工人参加企业管理;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技术改革中实行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的原则)的“鞍钢宪法”做了详尽的阐述和肯定。

   正是梁漱溟思想上的这个转换导致了其后文化研究的转向。之前的《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乡村建设理论》以及《中国文化要义》都着重于强调中国文化与社会所具有的特殊性,以及文化与社会的统一,其问题意识是为暴露在强权的帝国主义丛林里的中国社会寻求国家统一的基础。之后,梁漱溟更多转向强调中国文化的理性精神、人类文明中“心”、“理性”与伦理道德的关系所具有的普遍性意义。梁漱溟对中国人之“理性”的强调在于讲理,不同于西方的“理性”概念,而是一种在互相承认基础上的对话关系。对于梁漱溟来说,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是一个必须理解的事实,理解的途径就是重新解释和发展“理性”与“人心”。他试图通过重新界定中国人的“理性”来解决人的主体性问题。

   1967年,正是在中国进入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他着手写作《中国——理性之国》一书。在这部书中上半部分,主要解释为什么“自觉性”使得中国革命获得了成功,其中辟出上下两章来讨论“中国革命的客观形势与主观努力”,辟出上中下三章来回答:“绝大难题的解决过程”,即知识分子等非无产阶级的无产阶级化;新型人民军队的民主化,引用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关于官兵关系的例子,来说明军队的民主化是破除“封建雇佣军队”的武器,其关键是“人民军队之建立,建立在人心之由塞转通,建立在人的自觉性之提高”22;以及新中国的建设是人类创造力的大发挥和表现。

   在这本书里,他试图回答的依然是新中国成立带给他震撼,那就是为什么中国革命和建设可以成功?他沿袭中国特殊性的思路,但最后的归结却是中国所具有的普遍性意义:“列宁晚年有《论我国革命》一文,在说俄国革命具有其特点后,又预言‘我们的欧洲庸人们做梦亦没想到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革命带更多的特色’。这不正是说中国吗?”

   “事情似有奇怪:世界上资本主义工业各先进国迄今总不见出现社会主义革命,而率先出现社会主义革命,迈进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倒反是在经济上文化上一向落后的俄国和中国。”23

   在他看来,中国革命的特殊性首先就在于毛泽东创造性地运用“无产阶级革命”的原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取得胜利,而非俄国那样在大城市举行起义。这其实与梁漱溟乡土中国的理论建立了强有力的对话关系,正因为中国在它的乡村里,所以中国革命对乡村的掌握正是对中国主体社会的掌握。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革命不同于欧洲和俄国革命,是因为中国作为国家,不同于起源于城邦国家的西方民族国家。中国革命的特殊性还体现在“以人的无产阶级化来补充和代替现实所不足的工业上无产阶级”,是全力注重人的思想的革命化。

   梁漱溟对毛泽东的群众路线特别有感触,他认为毛主席一生中最大的本领就是永不脱离实际、永不脱离群众,因此与中国社会密切相关。中国社会的特殊性也体现在毛泽东身上,他出身农民,了解农村,从知识和情感上具备团结农民与他们打成一片的条件,但同时又通古达今,学问渊博,为冠绝一世的高级知识分子,这是只有中国才会有的现象。耕读传家,半耕半读,“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是任何外国中古封建社会所不可能的。俄国革命前二十世纪初的俄国农民不可能有,印度社会等级森严不容此事。欧洲一般封建社会教育由教会垄断,之后的高等教育也是贵族化的。

   他在注释里补充道:“1951年87日承毛主席召在颐年堂谈话,因我自陈以先父思想维新,从未读过‘四书五经’,主席说他倒读过的。他八岁后开始读书,十岁后便爱看书,自己家中书少,而外祖父文家却有藏书,他总去借去来饱读之。类如《史记》《汉书》皆阅读于此十多岁时。此固有过人之处,亦唯中国社会组织关系士农接近相通乃得之,岂任何其他封建社会所得而有乎?”24

   正是在这本书的下半部分,他开始把中国革命与中国传统联系在一起,试图融合这两个“道”统。他认为中国革命靠的是知识分子和农民的结合,其实是传统的士农关系的一种新发展。所以,中国革命的特殊性“皆非事出偶然而实有着中国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的特殊背景条件在。”25这是因为中国人的理性早启,三千年的社会生活遂以敦笃伦理情谊的周孔教化代替了宗教,所以民族社会得以拓大而融通若一,“其精神颇与个人本位自我中心之资本主义社会相刺谬,而与无产阶级革命精神却可接近相通。”这就是为什么,他再次把论证的重点放在了中国人的“理性”和“心”上。

   在此基础上,他讨论“汉族所以拓大无比之理”,特别讨论了中国民族问题的特殊性。他认为中国和苏联的民族问题性质不同,汉族比起其他兄弟民族的总和要多出近十六倍,而俄罗斯民族与其他民族的综合比是百分之四十二。中国的兄弟民族单位小,分散而非集中一地区,与汉族杂处,彼此间等多插花为邻,这都是历史发展的结果。虽然藏、蒙聚集占有一方,但仍有不少成小聚落于他方者,这是因为各民族之间并无彼此对立对抗的情势,“正为各兄弟族处于广漠散漫的汉族人之间,遂不知不觉自趋于涣散游离耳”。中国本来就是融国家于社会中,所以融合而非区隔是中国的特点。“我不敢说汉族人全没有如欧洲人说的‘沙文主义’,甚至我不否认过去汉族亦有压迫弱小异族之事例。但若列宁所指斥帝俄那样摧残压迫其异族者则没有。正如沙皇俄国——如列宁说的话——是其‘各族人民的监狱’那种情势,是列宁从乎马克思主义,站在无产阶级立场,所以倡言‘民族自决’亦即‘国家分离权’和在革命后必行各苏维埃共和国联盟制度的由来。然而在中国呢?既有如上所说的那些情势,殊乏建立联邦联盟的基础条件,更不容轻率从事以致授隙于彼久在伺机侵略我边疆的各帝国主义者。至于民族政策的一切实施,虽不苟同苏联,其精神意趣固与列宁之所为曾无二致。”26

他认为甘肃的回汉杂处,历来皆有相处之惨剧发生,这是因为回族从其宗教组织,而汉族依靠官府为靠山。尽管如此,当地回族仍然分散为大小聚落在远近,以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还分立着一些回族自治州、县,可知促使回族团结一方以与汉族相对立对抗之势,固未之有也。全国各省几乎都有回民居住,其分散之广远,非任何其他国度所有。回汉相安之情况,愈是内地愈可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壮族人口六百多万,汉族人口却有一千一百多万。195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汉族人士初于党的政策颇想不通,国家曾动员在京的汉族广西人回乡做说服工作,祖籍广西的梁漱溟自己也参与其中。“此政策之英明正确固出于领导方面,然非得广大群众之拥护服从,又岂能推行顺利?从领导党以致于广大群众一是表见出了汉族文化的深厚精神,不其然乎?”27

   从文明、文化社会的角度来论证中国独特性,最终的归结正是“理性”早启代替了宗教,这样的伦理本位的社会特色,亦是通往未来的共产主义和世界大同之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文化复兴本身并不是目的,为人类谋出路才是最后的目的,此为中国特殊性所具有的普遍意义。由此可见,这个时期的梁漱溟其实是致力于从理论上打通二十世纪革命与传统中国之间的关节与路径,为新中国的发展着眼。

   至晚年,在与艾凯谈话的时候,梁漱溟认为自己最后一部著作《人心与人生》,是最重要的和总结性的。艾凯问他,你本人认为作为纪念留给历史的是什么?他说:如果一定要留下什么作纪念的话,那么只有这本书。28在这本其实并不是当时和现在的学术界所特别看重的著作中,梁漱溟谈人心、理智、身心关系、礼俗制度、宗教,最后的归结点是道德和伦理,通篇是用“心”的历史来解释人类史。虽然,艾凯对此书的印象不过是早期《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中国文化要义》的发展和最后表述。但事实上,最大的不同是,在这最后的著作中,梁漱溟谈的不再是中国的特殊性,而是人类的共通性,是从中国的特殊性出发而通达为人类普遍的“心”性。在梁漱溟看来,这是对人类文明所做的一种展望,是为“天下太平”所做的最后一项理论铺垫的工作。

   1988年,96岁的梁漱溟进入生命中的最后一年,他用录像的方式为香港中文大学召开的“中国文化与现代化”第三次学术会议做了最后的讲话,他再次强调了人类伦理的重要性,而伦理就是“互以对方为重”:“随着注重伦理而来的是讲‘天下太平’。‘天下’,无所不包,不分国内国外;讲‘太平’,而不讲‘富强’。讲‘富强’,春秋战国时有之,但此后均讲‘天下太平’。‘天下’无疆界可言。讲‘天下太平’最无毛病,最切实可行。这个精神最伟大,没有国家,这是人类的理想;人类前途不外乎此。”29

   在他看来,中国人最大的财富就是这种伦理精神,有此精神,中国人才有资格讲“天下太平”,讲人类前途。人类的前途就在于以伦理的力量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和区隔,超越自我和他者的区隔,走向大同。富强本身不是目的,富国强民,还是被民族国家的地域所局限。比“富强”更重要的是“太平”,人类只有超越民族国家的本位追求,以平等的伦理原则与他者相处,才有可能实现天下的永久太平。

   从投身于谋求国家统一建国,到重新阐释新中国的革命与传统,再到展望“天下太平”,穿越了整个风云变幻的二十世纪,这位世纪老人为这个世界留下最后的意愿,是“天下太平”。1918年,其父梁济决定在60岁自沉之前三天,曾就欧战的新闻和他讨论,并问他:这个世界会好吗?他答曰:我相信世界是一天一天往好里去的。父亲说:能好就好啊!这就是父子之间的最后谈话。30梁济为中国传统文化舍身殉难,对梁漱溟是一个极大的刺激,也是激发。通过编撰父亲的遗稿,阐明其意愿,并身体力行,梁漱溟完成了一种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传承。这正是今天的中国知识分子应该担当的传承:以天下为己任。

   梁漱溟致力于从中国自身的传统和立场中出发。而作为共产党的领袖,毛泽东同样自信:中国要对人类做出较大的贡献。他强调的正是中国的普遍性。建国初期,梁漱溟倡导建议文化研究院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毛泽东对此很冷淡,因为他的着眼不在此。梁漱溟对解放后毛泽东的阶级斗争理论和路线也一直不理解并持批评的态度。但是,实际上,梁漱溟是试图从另一个角度解决同样的问题,那就是通过确立“理性”与“人心”的关系,为中国人及其作为社会主体性的存在寻找和确立基础。

  

   阶级、人民主权与社会主义

   在《建国之路》对中国革命中阶级问题的总结中,梁漱溟强调民族国家与阶级的关系,为了锻造民族国家,首先的任务是需要锻造一个阶级,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与无产阶级的关系。我们需要由此出发去进一步讨论政党政治中“公”与“私”的问题。在梁漱溟对革命党的理论中,革命是以社会的公共性为前提的,南京国民党时期“成群成党的腐化堕落”,正是其党制不成,落入“个人制”的表现,党变成私党,是其阶级基础不明确的表现,党因此丧失了公共性。那么,对于共产党的阶级斗争理论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们需要顺着这个视野再往前走。

   阶级斗争理论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在这里,无产阶级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支点。当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里找到了无产阶级作为历史的动力,他才把自己从一个黑格尔主义者变成了马克思主义者。从此,阶级取代了黑格尔哲学中的理念,从而使马克思主义成为能动的辩证唯物主义。“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31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造就了世界无产阶级的主体地位,推动了整个二十世纪世界历史的车轮。

   对于第三世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来说,由于资产阶级和民族工业的历史性缺席,工人阶级为主体的无产阶级其实是一个现实中的虚体。但是毛泽东之所以能够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去添补了这个主体位置,一是因为农民自近代以来在现代化过程中的普遍破产,使其成为更大意义上的“无产”阶级,而工人的实际经济地位是相对高于农民的。二是乡土中国作为传统社会主体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但是,仅仅是消极的农民本身并不能实现自身作为历史主体的使命,要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锻造成新型的民族国家的主体,把自在的阶级变成自为的阶级,需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和农民运动的结合,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与农民的结合,这正是党的任务,也是现代启蒙主义的任务。这种中国革命的实践在世界历史上是开天辟地的,在这个意义上,它是激进的,是以最激进的方式对民主的实践,从民主最基本的意义,建构“人民”的主体性地位,以实现最大多数人民对政治的参与,这个意义上的社会革命与民主革命是必须合二为一的。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以中国的方式——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完成了锻造一个民族国家主体的历史使命,这就是工农联盟,它的主体是由“无产阶级”构成的人民主权,它成为第三世界以社会主义方式创建民族国家的前提。

   西方的资产阶级在它崛起的时候,是以普遍性的面目出现的。正如马克思的描述,在它上升的时候,在领导全体人民反抗封建王权的那一刹间,它是社会普遍性的代表,这正是它作为一个阶级能够承担民族国家主体的历史依据,也是资产阶级政党体现出社会普遍性的时刻。但是对于第三世界的资产阶级来说,却无法以普遍性的历史力量来确立自身,相反,它却是以自身的利益诉求分裂了社会的利益公共性和价值普遍性,这正是很多新兴的民族国家宪政危机的根源;是在印度、尼泊尔等南亚国家,毛派共产党依然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也是梁漱溟从三十年代起对国民党广泛批评、对中国宪政历史不断反思的历史依据。

   但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已经结束,阶级与主体性的关系究竟应该如何理解?是“社会”作为主体还是“人民”作为主体?——这是共产党与梁漱溟的分野。在毛泽东看来,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社会的发展离开人民的推动就会倒退,在这个意义上,反“封建主义”是必然的,它与反帝国主义同样重要。毛泽东思想的要义是把经典马克思主义中的无产阶级从“工人阶级”转化为农民阶级,是以“无产阶级”作为内在的逻辑转换依据。因为马克思赋予无产阶级历史的正当性和道义性,从而使得“无产阶级专政”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合法性地位,而阶级斗争则联系着国家主体性的建构这一重大问题。对于中国的民族国家的历史构建过程来说,共产党之所以能够用“无产阶级”作为公共性的价值源泉,来锻造以“人民主权”为主体的新兴民族国家的公共性和普遍性,正是因为马克思的经典表达:无产阶级是以消灭自身为历史诉求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个阶级的诉求同时构成了整个社会的诉求,最激进的民主诉求。人民是新社会的主体,阶级斗争是保证人民主权的必由之路。以无产阶级专政为人民主权的权力主体,才能消灭产生贫富分化的社会机制,这就是为什么计划经济时代的“无产阶级”成为一个政治符号,而不再是经济地位的现实表达。但是,为什么一个实际上消灭了阶级差别的时代却仍然要不断强调以阶级为国家主体?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叙述:“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32

   消灭了阶级差别的社会也应该消灭国家。但是悖论在于,一方面,我们看到内部不断的、由党动员起来的群众运动对国家机器的冲击;另一方面,则是敌对的国际环境导致的对强大民族国家的外部需求。因此,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看问题。

   首先,对外方面,计划经济时代的阶级斗争理论应该从民族国家主体构建的层面予以重新理解,这就是为什么这个理论的核心是“反修防修”,不断强调国际上美国之“帝国主义”和苏联之“修正主义”霸权性的压力,并时时刻刻将之与亡党亡国的危机意识联系在一起。托洛斯基派作为共产主义内部的批判者,其“不断革命”的理论背后,针对的正是一个敌对的国际环境下社会主义单独出现必然导致内部专制的预见,但是因为它的前提构成了实践中的取消主义,则在中国革命的历史过程中不断受到严厉的批判。

   其次,对内方面,阶级斗争是作为政治性存在的党和作为官僚行政体系的国家之间紧张关系的体现,党需要不断地强调与群众的联系来强化和巩固其合法性地位,并以此方式抑制官僚体系在社会肌体中的扩张。这些外在和内在的压力互相制约和悖离,并一波接一波地传递到中国的社会内部,强制性地形塑着中国社会关系,不断引发党内和社会内部的冲突。随着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幻,这种内与外的互相影响和制约就经常处于变动的状态中,在这个意义上,计划经济时代之对外“闭关锁国”与对内“阶级斗争”是方式而不是原因,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形成社会统一意志和党的统一意志,对外抵御最强大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的压力以维护国家统一,对内则一面需要抑制现代国家机器自身的腐败和蔓延,一面却要促进人民发挥主动性,“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完成国家的现代化转型。

   在这个意义上,对“阶级斗争”作为社会动员方式的依赖,正是对作为主体的“人民”的依赖。国家与社会在政治层面和行政层面的不同体现,就是党和人民、干部和群众的关系问题。相对于“公民”的同质化,民族国家范围内的平等无区别的人,以及建立在公民基础上的消极自由;“人民”强调的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和农民作为政治主体的能动性,以及建立其上的积极自由。国家属于人民,意味着“人民”高于国家,只有坚持这个立场,才是“社会主义”,否则就是“国家主义”和权贵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反国家主义的,虽然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锻造来自于民族国家的世界性动力,但是中国革命既是民族革命,更是社会革命,而社会革命正是民族革命得以成功的条件。计划经济时代以阶级斗争形式所表现出的反官僚主义运动,正是这一社会革命的延续。

今天,执政党的理论正在转型。这一方面体现出国际关系层面上国家主权合法性压力相对减弱,或者说,一个世纪以来对外的民族革命的历史性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这曾被梁漱溟称之为近代以来中国最大的政治任务;另一方面,则表现为社会内部的政权合法性的压力持续上升。因此,党的工作重心从政治层面转变为社会/经济层面,党和国家的距离开始消弥,使得经济成为最大的政治议题,其政治合法性来源日益依赖于经济的发展。阶级话语从官方话语中消失,作为主体的“人民”崩解,党群关系断裂。经济话语的强制性,替代了阶级话语的强制性,并上升为新的政治正确性。对地方官员的考察和提拔,建立在地方GDP的发展指标上。发展主义盛行,使得“大跃进”中泛滥成灾的经济数据浮夸风再度盛行,环境污染和资源急剧消耗,“经济”成为吞噬社会的怪兽,乡村社会解体骤然加剧,城乡分裂日渐严重。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方面,三十年代梁漱溟对中国政党问题的批评,再度在中国的新的历史语境下获得意义。官本位和腐败,利益群体对国家的操控,使得去政治化的政治成为今天的历史困境。按照汪晖的描述,它表现为工农主体性的取消,国家及其主权形式的转变和政党政治的衰落。33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变革下,三十年代以来梁漱溟对中国社会乡村本位的思考,对城乡经济、社会与国家问题的理论讨论和实践,对1927年之后国民党政党政治失败的批判,再次成为今天的警世钟。

   意大利学者乔万尼·阿里吉在区分欧洲和东亚市场发展道路的时候,认为欧洲的道路“并不是由于它拥有数量更多的资本家,而是由于资本家拥有更大的能量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获取自己的阶级利益。马克思将斯密的‘非自然的’道路定义为资本主义道路,在这里,这种更大的能量把政府变成了管理资产阶级事务的委员会”,34在这个意义上,国家与阶级的关系问题并不是消解了,而是相反。我们需要在这样的结构中重新思考社会主义与人民主权的关系,剥离对“人民”的阶级性界定,“社会主义”在何种意义上还是可能的呢?

   今天,政府公权力在与资本结盟的过程中不断蔓延,它导致的社会冲突反过来成为国家权力强化的理由。在“人民”主权消泯的情况下,国家与社会的矛盾再度浮现。其中,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关系,却成了今天理论界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现实来源和理论表达,这正是理论的短视。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需要呼唤新的政治觉醒和文化觉醒,以及新的理论创造,以之为中国未来的道路开辟方向。

  

   注释

   1[美]艾凯:《最后的儒家——梁漱溟与中国现代化的两难》,王宗昱、冀建中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08页;另见梁漱溟:“两年来我有了哪些转变”,《梁漱溟全集》(第六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89页。

   21516171819梁漱溟:“中国建设之路”,《梁漱溟全集》(第三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51321337336338350351349387页。

   3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年,第1244页。

   42830[美]艾凯:《最后的儒家——梁漱溟与中国现代化的两难》,王宗昱、冀建中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1324943页。

   5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梁漱溟全集》(第二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04405页。

   67[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240页。

   8秦晖:“暴力土改的实质是逼农民纳‘投名状’”,《文史参考》,2012年第8期。

   9杨奎松:“1946-1948年中共中央土改政策变动的历史考察——有关中共土改史的一个争论问题”,《开卷有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90~344页。该文对四十年代末中共土改政策的推进过程进行了详尽的考证,作者认为,阶级斗争理论是中共发动农民的法宝,但也正是因此,导致了农村中土改过程的暴力失控,但这并非中共目的,相反,它超出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本人的预料。关于共产党必须在统一战线和农民利益之间保持平衡的描述,还可参见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分析》,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该书描述了抗战期间晋察冀根据地减租减息的动态历史过程。

   1011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年,第634652页。

   121314梁漱溟:“我们的两大难处——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在研究院讲演”,《梁漱溟全集》(第二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573580581582页。

   20梁漱溟:“‘中国建设之路’附记三”,《梁漱溟全集》(第三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13页。

   21梁漱溟:“参加土改时一次发言草稿”,《梁漱溟全集》(第六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68页。

   222324252627梁漱溟:“中国—理性之国”,《梁漱溟全集》(第四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64240325344445446页。

   29梁漱溟:“在‘中国宗教伦理和现代化’研讨会上的发言”,《梁漱溟全集》(第七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46页。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5页。

   31[德]恩格斯:《反杜林论》,由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引用,见《列宁全集》(第三十一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4页。

   32汪晖:“去政治化的政治、霸权的多重构成与60年代的消逝”,《去政治化的政治》,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第2页。

   33[意]乔万尼·阿里吉(Giovanni Arrighi):《亚当·斯密在北京:21世纪的谱系》,路爱国、黄平、许安结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85页。

  

   作者介绍:吕新雨,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导,复旦—金匠纪录影像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 人民论坛

  • 美丽乡村建设四种模式及比较

——基于安吉、永嘉、高淳、江宁四地的调查

吴理财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2014年第1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研究中心,湖北武汉 430079)

  摘要 通过对浙江省安吉县、永嘉县和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江宁区四地的美丽乡村建设进行实地考察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深入分析和探讨4种模式的特色、共同经验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认为4种模式共有的经验在于: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规划引领、项目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是给外人观赏的,更不能仅仅以城市人休闲旅游养生为目的。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让生活在本地的农民提升幸福指数。评价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标准是增进农民民生福祉,让农民真正享受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 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模式比较

  美丽乡村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工程、新载体。早在2008年,浙江省安吉县就立足县情提出“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把安吉建设成为“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现代化新农村样板,构建全国新农村建设的“安吉模式”,被一些学者誉为“中国新农村建设的鲜活样本”[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和创新的典范”[2]20106月,浙江省全面推广安吉经验,把美丽乡村建设升级为省级战略决策。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为此专门制订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力争到2015年全省70%县(市、区)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60%以上乡镇整体实施美丽乡村建设[3]。近年来,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成绩斐然,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排头兵。如今,安徽、广东、江苏、贵州等省也在积极探索本地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20137月,财政部采取一事一议奖补方式在全国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4]。美丽乡村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探索,也是“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在中国农村的重要实践形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现有的文献来看,2009年和2010年只有零星的调查研究关注浙江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5-6]。从2011年开始才有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美丽乡村建设,但是大多数是关于浙江安吉县等个别地方的个案调查[7-11],缺乏对典型经验的比较分析。本文拟通过对浙江和江苏四地的美丽乡村建设剖析,比较4种模式,总结美丽乡村建设的经验,为其他地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借鉴。

  一、美丽乡村建设的四种模式

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尚没有统一的界定。一些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基于对美丽乡村建设概念的不同理解,探索形成了风格各异的实践模式。20137月上旬,笔者跟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领导先后考察了浙江省永嘉县、安吉县和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江宁区的美丽乡村建设。下文就这四地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作简要介绍。

  1.安吉模式

  美丽乡村建设是浙江省安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功探索。安吉县是一个典型山区县,经历了工业污染之痛以后,1998年安吉县放弃工业立县之路,2001年提出生态立县发展战略。2003年,安吉县结合浙江省委“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千万工程”,在全县实施以“双十村示范、双百村整治”为内容的“两双工程”,以多种形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集中攻坚工业污染、违章建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突出问题,着重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固废处理、化肥农药污染治理、河沟池塘污染治理,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创建水平,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在此基础上,安吉县于2008年在全省率先提出“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并将其作为新一轮发展的重要载体。计划用10年时间,通过“产业提升、环境提升、素质提升、服务提升”,把全县建制村建成“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美丽乡村。

  自2003年以来,安吉县通过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创建,大大改善了社会经济面貌。地区生产总值从2003年的66.3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45.2亿元,年均增长12.3%;财政总收入由7亿元增加到36.3亿元,年均增长20.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由3.4亿元增加到21.1亿元,年均增长22.5%,比全省高3.3个百分点);农民人均收入由5 402元增加到15 836元,年均增长12.69%,由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转变为高出全省1 000多元。

  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的最大特点是,以经营乡村的理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安吉立足本地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竹茶产业、生态乡村休闲旅游业和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仅竹产业每年为农民创造收入6 500元,占农民收入的60%左右;农民每年白茶收入2 000多元,因休闲旅游每年人均增收2 000多元,各占农民收入的13.5%左右。

2.永嘉模式

浙江省永嘉县以“环境综合整治、村落保护利用、生态旅游开发、城乡统筹改革”为主要内容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以“千万工程”为抓手,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全县通过推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立面改造、广告牌治理、田园风光打造、高速路口景观提升等重点工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以古村落保护利用为重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对境内200多个历史文化、自然生态、民俗风情村落进行梳理、保护和利用。对分散农村居民进行农房集聚、新社区建设,推进中心村培育建设,从而实现乡村空间的优化布局。

  三是以生态旅游开发为主线,推进农村产业发展。积极挖掘本地人文自然资源,精心打造美丽乡村生态旅游;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养生保健产业,加快农村产业发展。

  四是以城乡统筹改革为途径,促进城乡一体发展。通过“三分三改”(即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和股改、地改、户改),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农民过上市民一样的生活。

  永嘉县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特点是通过人文资源开发,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实现城乡资源、人口和土地的最优化配置和利用。

3.高淳模式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以“村容整洁环境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和谐美”为内容建设美丽乡村。

  一是改善农村环境面貌,达成村容整洁环境美。按照“绿色、生态、人文、宜居”的基调,高淳区自2010年以来集中开展“靓村、清水、丰田、畅路、绿林”五位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对250多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道路、河道、桥梁、路灯、当家塘进行了提升改造,新建改造农村道路190km,建成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2套,铺设污水管网超过540km,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 770t/d,形成COD减排能力480t/年、氨氮47t/y,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3%,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30%以上。建立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新增垃圾中转站34座、垃圾分类收集桶6 600个,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扎实开展动迁拆违治乱整破专项行动,累计动迁村庄180m2、拆除以小楼房等为主的违建20m2,搬迁企业20家,城乡环境面貌得到优化。

  二是发展农村特色产业,达成村强民富生活美。以“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村一景”的思路对村庄产业和生活环境进行个性化塑造和特色化提升,因地制宜形成山水风光型、生态田园型、古村保护型、休闲旅游型等多形态、多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实现村庄公园化。通过整合土地资源、跨区域联合开发、以股份制形式合作开发等多种方法,大力实施产供销共建、种养植一体、深加工联营等产业化项目;深入开展“情系故里,共建家园”、企村结对等活动,通过村企共建、城乡互联实施一批特色旅游业、商贸服务业、高效农业项目,让更多的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三是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达成村风文明和谐美。着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集党员活动、就业社保、卫生计生、教育文体、综合管理、民政事务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综合用房建设,健全以公共服务设施为主体、以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以服务站点为补充的服务设施网络,加快农村通信、宽带覆盖和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采取切合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乡风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农民生活方式向科学、文明、健康方向持续提升。

  高淳区从本地实际出发,围绕“打造都市美丽乡村、建设居民幸福家园”为主轴,积极探索生态与产业、环境与民生互动并进的绿色崛起、幸福赶超之路,实现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相得益彰、与转变方式相互促进、与建设幸福城市相互融合的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全区以桠溪国际慢城、游子山国家森林公园等为示范的美丽乡村核心建设区达200km2,覆盖面达560km2,占全区农村面积的2/3,受益人口达30万,占全区人口的3/4。近3年来,镇村面貌焕然一新,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高淳区美丽乡村建设以生态家园建设为主题、以休闲旅游和现代农业为支撑、以国际慢城为品牌,集中连片营造欧陆风情式美丽乡村,形成独特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

4.江宁模式

  江宁区作为南京市的近郊区,提出了“农民生活方式城市化、农业生产方式现代化、农村生态环境田园化和山青水碧生态美、科学规划形态美、乡风文明素质美、村强民富生活美、管理民主和谐美”的“三化五美”的美丽乡村建设目标。

  为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江宁区着力抓好以下七大工程:一是生态环境改善巩固工程。强化自然环境的生态保护、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态治理,实现永续发展。二是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工程。通过土地整治和集约高效利用,实现资源高效配置,显化农村土地价值。三是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工程。以路网、水利、供水供气和农村信息化为重点,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系统。四是公共服务完善并轨工程。全面提升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水平,推进城乡缩差并轨,增强农民幸福感和归属感。五是核心产业集聚发展工程。通过现代农业和都市生态休闲农业的培育,推动生态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实现农业接二连三发展,为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六是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工程。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深化农村产权管理机制改革,激发农村活力。七是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工程。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精神文明和乡土文化融合发展,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江宁区通过点面结合、重点推进方式建设美丽乡村。面上以交建平台和街道(该区撤并乡镇全部改为街道)为主,通过市场化运作建设430 km2的美丽乡村示范区。点上以单个村(社区)进行美丽乡村示范和达标村创建。对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和单体投资较大的项目,采取国企(如交建集团)主导、街道配合的建设路径;对一些能够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的项目,鼓励街道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如大塘金、大福村等特色村建设都有社会资本参与;对一些适合农民自主建设的项目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建设,杜绝与民争利。

  江宁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特色是积极鼓励交建集团等国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以市场化机制开发乡村生态资源,吸引社会资本打造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形成都市休闲型美丽乡村建设模式。

  二、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经验

  由于各地美丽乡村建设的理念不一致、资源禀赋和经营方式的不同以及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形成了特色各异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通过比较,发现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着以下几点共同的经验,可供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组织发动、部门协调、规划引领、财政引导上,形成整体联动、资源整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建设格局。政府主导不是政府包办一切,美丽乡村建设要形成多元参与机制。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永嘉县坚持政府主导、建制村主办、全员参与。成立了书记和县长担任组长、22个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考核工作。建立县4套班子领导“九联系”制度,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早餐会、一月一排名、一季一追责制度,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问题。同时,通过蹲点调研、走村入户、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形成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近年来许多在外企业家和社会能人纷纷捐资助力家乡美丽乡村建设,一些市民和企业家主动当起了“河长”“路长”,有力助推了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整体联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为此,安吉县建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明确政府不同层级之间的职责定位,理顺各自责权关系。既要避免不同层级之间的职权交叉,造成政府管理的错位和越位,影响工作的开展,又要避免权责出现“真空”,造成政府管理的缺位,导致某些事项无人负责。县一级政府负责美丽乡村总体规划、指标体系和相关制度办法的建设、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考核等工作;乡级政府负责整乡的统筹协调,指导建制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并在资金、技术上给予支持,对村与村之间的衔接区域统一规划设计并开展建设;建制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由其负责美丽乡村的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同时,理顺部门之间的横向关系,对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进行量化细分。安吉县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任务,建立了美丽乡村考核指标和验收办法,将各项指标落实到具体部门,由部门制定指标内容和标准,并对该项建设负总责,同时参与由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考核验收,有效破解了“九龙治水水不治”的困局。

  高淳区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村庄环境整治、动迁拆违治乱整破、绿色高淳建设、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庄河塘清淤、省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省级康居乡村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互补互促;坚持把财政资金引导与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鼓励企业、创业成功人士共建家园;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太湖流域整治、污染减排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面关停转产区域范围内“小化工”企业的基础上,2012年依法关停整治“三高两低”企业19家,2013年关停整治“三高两低”企业13家,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45家,为保护蓝天碧水、提升环境容量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强化责任落实,与各镇、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工作成效纳入区级部门的百分考核和对镇的千分考核中,并下发年度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每天对工程推进情况和工程质量进行督查,环保、监察、财政、住建、农业、水务等部门每月对重点村、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区有关媒体也进行明查暗访,全区掀起了区、镇、村三级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在资金投入上,发挥财政投入引导作用,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共建美丽乡村。譬如,南京市市级财政安排10亿元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支持每个试点镇街1亿元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对试点镇街、美丽乡村示范区内土地出让收益市、区留成部分全额返还优先用于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高淳区整合各类资金,如财政部门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农业开发资金,环保部门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住建部门的村庄环境整治资金和省级康居乡村建设资金,水利部门的村庄河塘清淤及其他专项资金等各项专项资金,集中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发挥资金合力。南京市江宁区引入国有企业江宁区交建集团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企业累计投资达到1.2亿元。

  安吉县充分发挥财政杠杆的调节和激励作用,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实行“以奖代补”,变“给钱办事”为“以结果奖钱”。并按照特色村、重点村、精品村人均250元、500元、1 000元标准给予奖补,对全覆盖乡镇给予300万元~500万元奖励。同时引导乡村主体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安吉县结合当地集体经济较为发达、村民收入水平较高的优势,引导村集体资金和农民自有资金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5年来村集体累计投入达到7.7亿元,农户投入达到1.2亿元,有力支持了美丽乡村建设。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强化政策支持,通过积极盘活村庄存量资产、闲置资源,鼓励农户土地规模流转,统筹开发利用村集体6%留用地等方式,让农民通过拿“四金”(薪金、租金、股金、保障金)实现增收致富;积极探索乡村旅游、物业开发、规模农业等乡村多元化经营,壮大村集体经济。此外,安吉县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到效益农业、休闲产业等生态绿色产业,5年来共撬动社会资金60亿元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之中。

2.规划引领,项目推进

  从实践来看,注重规划引领,并通过项目形式进行推进,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

  首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做到统筹兼顾、城乡一体。编制美丽乡村规划要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规划理念,综合考虑农村山水肌理、发展现状、人文历史和旅游开发等因素,结合城乡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做到“城乡一套图、整体一盘棋”。永嘉县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坚持近期规划与中远期发展布局相结合,2013年5月编制完成了《县域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各区块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序与要求。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统领新农村建设各专项规划,修编完善《县域社区(村居)布局规划》《全县农村新社区(中心村)建设规划》《永嘉县形象设计规划》等。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从本地实际出发,自觉地跟区域内的产业规划、土地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相结合,达到空间布局、功能分布和发展计划的统筹协调、紧密衔接,实现“三标合一”。在编制美丽乡村规划中,完善交通、旅游、农业、水利、环保等各类专项规划,形成了覆盖城市乡村、涵盖经济社会文化的规划体系,构建了从宏观到微观、从全域到局部、从综合到专项、从指标到空间、从用地到景观的整体衔接的规划格局。

  其次,做到规划因地制宜。安吉县在编制《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和《乡村风貌营造技术导则》时,按照“四美”标准(尊重自然美、侧重现代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要求各乡镇、村根据各自特点,编制镇域规划,开展村庄风貌设计,着力体现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村一景,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居则居、宜文则文的原则将建制村分类规划,将全县的建制村划分为工业特色村、高效农业村、休闲产业村、综合发展村和城市化建设村五类。

  第三,尊重群众意愿。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按照“专家设计、公开征询、群众讨论”的办法,经过“五议两公开”程序(即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群众公开评议,书面决议公开、执行结果公开),确保村庄规划设计科学合理,达到群众满意。

  第四,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为了把规划蓝图落地变成美好现实,就必须把规划内容分解成定性定量的具体内容,转化成年度行动计划,细化为具体的实施项目。根据总体规划,安吉县研究制订了《建设“中国美丽乡村”行动纲要》,计划用10年时间完成。前两年抓点成线打出品牌、中间3年延伸扩面产生影响,后5年完善提升全国领先。分年度落实建设计划,根据“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以指令创建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同时,构建相应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围绕“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四大目标,细化为36项具体指标,既是工作目标,又是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安吉县还实施了“环境提升、产业提升、服务提升、素质提升”四大工程,细化为各种具体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5年来共实施各类涉农支农重点建设项目2 526项,投入25.34亿元。如建立“户收、村集、乡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首创农村生活污水分户式湿地处理技术。

  南京市高淳区为了更好地落实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研究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以村容整洁环境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和谐美为主要内容,形成5个大类42项指标,梳理排定生态建设项目、特色景观项目、社会文化项目、乡村旅游项目、生活设施项目等176个,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区所有建制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到2017年完成各项美丽乡村建设指标值。

  永嘉县按照思路规划化、规划项目化、项目资金化的理念,以项目化建设为抓手,强化涉农资源的整合利用,通过楠溪江文化园、农房集聚改造工程、41省道南复线岩头至大若岩段、沿溪沿路绿化美化景观工程、农村水利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加快打造“四美三宜两园”美丽乡村。

3.产业支撑,乡村经营

  美丽乡村建设必须有产业支撑。无论是浙江的永嘉县、安吉县还是江苏南京市的高淳区、江宁区,在美丽乡村建设的产业发展中都体现了乡村经营的理念,通过空间改造、资源整合、人文开发,达到美丽乡村的永续发展。

  譬如,永嘉县发挥本地生态、旅游、“中国长寿之乡”品牌等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农业“两区”建设,重点发展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业和养生保健产业,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通过土地流转,积极推进农业招商选资,大力发展观光农业、效益农业。截至目前,已累计协议利用资金12.8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累计2.89亿元。开工建设12个农业休闲观光园项目,其中鹤盛镇的南陈生态休闲观光园,总投资1.23亿元,占地533.34hm2,雇佣60多名农民,农民靠股份、租金和劳动收入致富,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原野园林创意园,依托对接温州市区的优势,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年增加税收约5 000万元,带动5 000户农户发展生态产业。在发展休闲旅游业方面,围绕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目标,加大金珠瀑文化休闲中心、芙蓉山庄、九丈甸园二期等重大旅游项目的引进和开发力度,不断完善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总投资2亿元、占地约200hm2的中国楠溪江国际房车露营公园启动建设,五星奇潭山庄等8个总投资达86.6亿的旅游项目成功签约。鼓励和扶持农民发展民宿、经营农家乐,目前全县拥有县级以上农家乐特色村8个(其中省级农家乐特色村2个),县级以上农家乐示范点26个,星级经营户140户。2012年共接待游客32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2.98亿元。2013年上半年共接待游客179.8万人次,同比增加35.93%;实现旅游总收入13.26亿元,同比增加36.2%。永嘉县百岁老人占了全省的1/16、温州市的1/4,是浙江省首个“中国长寿之乡”。依托长寿之乡品牌优势,该县积极发展养生养老产业。开工建设总投资达10亿元楠溪云岚养生度假村,努力把长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把永嘉打造成养生、休闲和度假中心。

  特色产业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题中之义。安吉县按照“一乡一张图、全县一幅画”的总体格局,加快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休闲农业,推进“产品变礼品、园区变景区、农民变股民”。同时抓产业转型提升和富民增收。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高淳区积极引导各创建村选择各具特色的村域经济发展路子,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现代商贸、现代农业、农家乐、旅游休闲产业,让更多的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提高农民收入。江宁区则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以农村生态资源、田园景观、农耕文化、农业科技、农家生活、乡村风情为依托,发展集乡村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科普教育、娱乐健身为一体的现代农业新业态,促进美丽乡村的永续发展。

  三、美丽乡村建设的6个着力点

  纵观四地的乡村建设实践,可以看出各地根据其独特的资源优势打造了多种多样的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但这些实践中也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只有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1.美丽乡村建设要着力机制创新

  一些地方由于财力雄厚,可以在短期内建成美丽乡村,但这样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却难以复制,且难以持续长久。即便如高淳区这样经济发达的地方也反映,从生态区创建到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美丽乡村建设,一大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成投运,全区每年用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市政绿化、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的维护费用以及环境管理的其他支出高达1.5亿元。目前,这些运行经费大部分靠区财政支撑。但是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维护管理经费仅靠财政支撑将难以为继。因之,美丽乡村建设必须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尤其要探索建立长效永续的美丽乡村建设和发展机制。

  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比较重视机制创新。通过制订美丽乡村物业管理办法,设立“美丽乡村长效物业管理基金”,建立“乡镇物业中心”,构建动态评价机制,探索了一套美丽乡村物业长效管理机制。此外,还首创林权出资公司登记制度,实行毛竹股份制改革,激活林权“沉睡资本”。永嘉县美丽乡村建设与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相结合,通过“三分三改”,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2.美丽乡村建设关键在于激活内力

  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单靠外力输入是不可能持久的,关键在于要激活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发展活力。美丽乡村建设要“形神兼备、内外兼修”,既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也要以硬件建设为引导,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体制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改革等软环境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3.美丽乡村建设要建构群众参与机制

  美丽乡村建设既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农民自主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一个有效平台。从规划、建设到管理、经营,自始至终都要建立农民民主参与机制,从而保障政府规划建设的美丽乡村和农民心目中想要的美丽乡村相统一,而不是政府的一厢情愿,更不能沦为凸显政绩的形象工程。通过一定的群众参与机制,切实让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真正共享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果。例如,安吉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按照“村民大会集体商量、村级组织自主申报、农民群众全员参与”的原则,把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动权交给农民,变“为我建”为“我要建”。

  4.美丽乡村建设重在改善公共服务

  美丽乡村建设不是给外人观赏的,更不能以城市人休闲旅游养生为目的。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让生活在本地的农民提升幸福指数。因此,积极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也是美丽乡村建设不可忽视的一项内容。譬如,永嘉县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建立新社区,构建了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五个凡是”的要求(凡是老百姓要办的事都在社区办理;凡是企业要办的事都在功能区或中心镇办理;凡是社区和功能区或中心镇没有权限办理的,全部由社区和功能区或中心镇代办;凡是哪一级政府出资的就由哪一级政府审批;凡是哪个部门该放的权限没有下放到位的,部门领导就下派到基层开展服务),分两轮共下放了110项事权到社区办理,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5.美丽乡村建设必须不断提升内涵

  美丽乡村建设在抓好村庄整治、乡村外形美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提升“内涵”美。通过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代农业发展,全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真正让农民享有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果。美丽乡村建设既包括以村容村貌改造整治为主的硬件建设,也包括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为主的软件建设。但是当前各地普遍存在重视居住环境的改善,而忽视或有意回避触碰深层次的农村体制机制改革的问题,造成体制机制不顺,影响美丽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6.美丽乡村建设要坚持城乡统筹

  美丽乡村建设不能与城镇化相脱节,也要城乡统筹,促进城乡共同发展。永嘉县以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为契机,不断深化改革,狠抓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城中村改造、土地流转和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并不是按照城市模式改造乡村,在美丽乡村建设尤其要注重彰显乡村自身特色,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譬如,永嘉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大力开展特色建筑的修复和置换、特色风貌的保持和延续,把楠溪江历史文化村落打造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亮点和特色名片。安吉县注重对特色建筑的保护和地方特色文化内涵的挖掘,与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并贯穿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建设各个环节。美丽乡村建设的生命力在于乡村特色的保存、彰显和弘扬;美丽乡村建设的评价标准在于增进农民民生福祉,享受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在实地考察中得到了浙江省永嘉县、安吉县、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江宁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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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政治解决的乡村建设

曹立新

来自“三农中国网”

“三农”问题是二十世纪中国政治史的中心问题。如何认识与对待“三农”问题,不仅在中国各政治党派之间表现出根本的不同,就是在同一派政治力量内部,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也表现出相当的差异。可以说,能否正确认识与对待“三农”问题,是决定各派政治力量能否取得政治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三十年代,中国乡村建设派系统地提出了独特的“三农”方案,并且大规模地付诸实践,不仅对当时的农村和知识界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引起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共同关注——乡村建设派以这种方式参与、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现代政治斗争的格局。

作为政治分界标的农民问题:从乡村建设到农民运动

乡村建设运动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清末民初的地方自治运动。民国初年米鉴三、米迪刚父子在河北定县翟城村实行村治,被普遍认为是开其先河。翟城村的实验后来经该县县长孙发绪升迁山西省省长,演变为山西的村治。五四新文化运动后,知识界教育界兴起下乡潮流。1919年,李大钊号召新青年走向农村,要知识阶级与劳工阶级打成一气,少年中国会也展开“新农村”运动[1];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和黄炎培的中华职业教育社为代表的教育机构纷纷创办农村实验区改进区。与此相应,一些有新思想的绅士开始思索如何从农村着手去根本解决中国问题。1923年,章士钊发表《业治与农》,鼓吹“以农立国”;1924年,山东政治活动家王鸿一联合米迪刚、尹仲材、彭禹庭等华北绅士,先后创办《中华日报》、《村治月刊》,宣传村治思想,形成了主张村本政治的“村治派[2]”。“村治派”不仅在理论上第一次从农村的角度对中国问题提出了系统的阐述,直接启发了梁漱溟等人的乡村建设理论,而且通过对阎锡山和冯玉祥的影响,直接促成了河南村治学院和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成立。

乡村建设运动真正在全国范围展开,是在1924年国民党改组,实行国共合作之后。在与国民党合作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步提高了对农民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在中共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纲领和决议中都没有农民或土地革命相关的内容。192211月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第一次将农民问题列为党的任务,强调中国共产党若离开了农民,便很难成功一个大的群众党;1923年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共历史上第一个《农民问题决议案》;19231130日,《中国共产党党报》第一号刊印《国民运动进行计划决议案》,其中对于农民部分提出:农民在中国国民运动中是最大的动力,中国国民党的基础应该建设在农民上面;19251010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告农民书》,明确提出了组织农会的具体政治目标。

动员农民参与国民革命,是共产党在第一次革命战争中最重要的斗争策略之一,这一策略及其理论得到了国民党的认同。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即确定农民运动的政纲,努力领导农工群众,从事解放运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农民运动决议案,宣称“本党无论何时何地,皆当以农民运动为基础”;会后,国民党各省执行委员会都专设农民部,作为指导农运机关,并由中央执行委员会规定全国农民运动经费,每月总数一万八千元,为全会各部经费之冠;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先后办理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对于农民的宣言,称国民本党要领导代表民主势力的农民与代表封建势力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的争斗,192610月,中国国民党农民部报告称,从发源地广东开始,农民运动迅速扩展到广西、湖南、湖北、江西、察哈尔等十六省区,已有组织的农民,总数达到一百万以上(其中武装农民约占二十万),全国各级农民协会,计有五千多个[3]。总之,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期,在国民党指导之下,全国农民运动,都轰轰烈烈地抬头了。

国民革命中农民运动的蓬勃兴起,中国共产党发动农民协会的政治斗争,激发出农民惊人的潜在力量,既使得此前各种类型的乡村改革计划显示出新的活力,也引发中国各政治力量对农民问题的高度关注[4]。同时,随着农民运动的不断深化,各种有关“三农”问题的方案之间的辩难和斗争也趋于激烈。于建嵘认为,共产党最初领导的农民运动应该是“农会运动”。这场农会运动,从本质上说,并不是一场乡村社会自发的冲突,而是在体制内权力资源大量丧失,国家权威受到冲击并被政党权威所取代的情况下,作为军阀政权体制对立面的共产党及国民党组织和发动并控制的农村社会革命[5]192311月,中国共产党在提出农民运动的策略时,仍然强调“以教育及自治入手,以‘全农民利益’为号召,如水利、防匪、排洋货、抗苛税等,不宜开始即鼓吹佃农的经济斗争致召中农之反抗”,立场还是在该年7月份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中所认定的,中国革命第一步“仅能行向国民革命,这种革命自属于资产阶级性质”。但是,到192510月发表《中国现时的政局与共产党的职任议决案》时,中国共产党就提出对于农民的要求,其最终的目标,是没收大地主军阀官僚庙宇的田地交给农民。“农会运动”,由于没有触及封建土地所有制这一传统乡村社会政治结构的基础,最终以失败而告终。面对这样的失败,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及时调整策略,将“耕者有其田”作为“农民解放”的基本内容,鲜明地提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

进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历年的国内军阀战争和国际商品的倾销将中国农民逼到了生存的边缘,社会学家田野调查的结论是:“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6]。”作为一个农村社会,中国在近现代历史中不断被西方列强殖民化的过程,必然体现为传统乡村社会遭受破坏、不断走向衰败的过程;同样,百余年来,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复兴民族文化而不断推进的中国现代化运动,也不能不紧紧围绕着“三农”这一中心问题。就像梁漱溟所说的,谁要解决中国问题,谁都得做农民运动,不做农民运动是糊涂的[7]。在共产党和国民党领导的农民运动之外,以救济农民、复兴农村为己任的乡村建设运动,因此在三十年代发展到它的高峰。

也正是在农民运动走向高潮,农民暴力斗争如火如荼的时候,如何诊断和解决农民问题,如何引导农民,特别是如何对待农民暴动问题,成为中国各派政治力量分野的试金石和分界标。当毛泽东将“农会运动”转向“农民暴动”时,不仅国共合作走向了分裂,就连国民党内部的左派和右派也在这里分了手[8]。是支持好得很的农民运动?还是反对糟得很的农民运动?乡村建设派,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都遭遇到复杂的难题。乡村建设派的中国道路及其与国共两党道路相区别的政治独特性和中间性,也由此呈现。

现代化背景下的中国“三农”问题:经济问题政治化

相关文献表明,包括国共两党在内的中国各政治力量对当时农村问题的诊断,在许多方面是相当接近的。比如,梁漱溟将中国农村衰败的原因概括为,国内方面是兵祸匪乱、苛捐杂税等;国外方面是列强侵略[9]。胡适的表述是所谓“五鬼闹中华”——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10]。张东荪则总结为四种病:无知病、贫乏病、兵匪病、外力病[11]。国民党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认为农村衰落的原因为:治安不良(包括内战与匪共)、政治不善(包括政变迭兴、赋税倍增)、交通不便、水利不修、农民知识浅薄、农技落后等[12]192211月,中国共产党分析造成中国一般农民痛苦的原因是,外货输入造成一般物价增高率远过于农产物价格增高率,导致自耕农变为佃农,佃农变为雇工或流为兵匪,加上水旱灾与兵灾[13]。当然,各家的表述和侧重点有不一致之处,即使在乡村建设派内部,也有细微的差别。比如,晏阳初提出了著名的“愚贫弱私”四字诀;章之汶拈出“贫、愚、弱、散”四个字[14],傅葆琛则用“穷、愚、弱、私、苦、衰、荒、腐、乱、逃”十个字更细致地描述了乡村的现状[15]

诊断不同,开出的“处方”自然也不一样:有的主张地主与佃农合作而共同来保卫乡村,有的主张佃农雇农起来打倒地主;有的主张利用现有的政治势力,有的主张自己造成政治势力;有的主张只要增加生产量,乡村问题就可得解决,有的主张不但要增加产量,同时更需要调整生产关系,统盘筹谋,乡村问题才得解决;有的主张先从扫除文盲着手,有的主张先从整理县政着手;有的主张从教育做起,以小学为中心,有的主张从社会运动着手,以民众教育为起点;有的主张普遍的办合作社,用合作社的组织而组织民众,有的主张用民团等方式来组织民众……[16]归纳起来,现代中国的“三农”问题可说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内因外因、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相连环的综合性问题,而问题的焦点则集中在政治。李蒸曾指出,“因为政治的不安定,才发生了所谓治安问题、生计问题、教育问题等等[17]”。梁漱溟甚至认为,“天灾也是政治问题[18]。”

“三农”问题的政治性,最集中地体现在赋税问题,特别是田赋问题上。田赋问题,之所以成为所有论者关注的焦点,不仅是因为中国财政负担差不多都放在农民身上,更由于这一负担之重、积弊之深,几乎被公认为造成农民痛苦农村破产乃至政府倒台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梁漱溟曾经指出,清政府倒台就倒在“新政”。实际上,不仅清朝政府倒于“新政”,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民国初期的北洋政府,从袁世凯到段其瑞,无一不是倒于“新政”。蒋介石之所以能在新军阀混战中击败各个对手,原因之一就在于他领导的国民政府,是中国第一个系统地运用税收、国债等现代财政手段、实现财政“现代化”的政府,拥有比较雄厚的财政势力[19]。尽管如此,与巨额的战争和建设费用相比,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经济结构和以田赋收入为支柱的财政体系,无异杯水车薪。以1933年为例,中央财政,每月收入仅1000余万元,而每月军费就需1450万元,连同政务费350万,共需1800万元,月亏几百万元,再加上预算膨胀,公债增加,以及赔款金银比价的损失,每年亏损总在三、四千万元。至于各省财政,也都是入不敷出[20]

政府的腐败加剧了赋税问题的严重性。杜赞奇(Prasenjit Duara)分析了从清末开始,历届政府为军事和民政而扩大财源,以及乡村社会为反抗政权侵入和财政榨取而不断斗争的过程。他发现,现代化的国家政权财政需求过快,与传统农业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土豪乘机窃取各种公职,在担任国家赋税经纪人的同时为自己谋取私利,因此,在赋税征收中,国家财政每增加一分,都伴随着非正式机构收入的增加,而国家对这些机构缺乏控制力,杜赞奇称之为国家政权的内卷化[21]。据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的调查,江苏一地,田赋附加税普遍超过正税,灌云、海门两县甚至超过20倍至26倍,各种摊派名目繁多,如崇明县,竟达23种之多[22]。正如陈翰笙所说,在当时的中国,“与其说赋税是公家财政的基本,勿宁说它是公开掠夺的代名[23]。”在193311月的一份通电全国的报告中,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也不得不承认:苛捐杂税是导致“农村破产,工商凋敝”的根源[24]

杜赞奇正确地指出,赋税、土豪和贪污腐败是鼓动民众革命的重大议题,乡村的苦难来自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他举例说,在山东莒南县,土豪和腐败是共产党打击的第一个目标,而减租减息仅列为斗争目标的第四位。但是,杜赞奇由此将共产党之所以在中国获得政权的原因归结为“共产党能够了解民间疾苦”、并从而动员群众的革命激情[25],却只说对了一半。事实上,因为土地成为赋税征收的主要对象,使得许多自耕农放弃土地成为流民;就像历史上的农民战争主要是因官民矛盾而非主佃矛盾的激化[26],现代中国农民暴动的主要目的也在反对苛捐杂税而不是地租。农民抗争是全体农民对政府的抗争,而不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斗争。因此,尽管严重的“三农”问题预示着社会的不稳定,却并不意味着国民党政权必定要被推翻。此外,能够了解民间疾苦的,也并不只有共产党,只不过与包括乡建团体在内的其他了解并试图解除农民痛苦的政治组织不同的是,共产党在策略上将这种痛苦成功地渲染成革命激情,特别是转化为阶级仇恨和暴力斗争。

乡村一败再败,农民愈陷愈苦,乡村建设起于救济乡村,不能不说是可悲的。如果政府有办法,可以没有乡村建设。然而,更可悲的是,在财政紧缺的现代化中,政府不仅无力救济乡村,政府本身已成为导制和扩大乡村灾难的直接原因。因此,当乡村建设派试图在政府无能的地方有所“能”时,将不可避免地会触犯某些禁忌,甚至面临某种危险。既不能像政府一样无能,又不能像共产党领导的农民暴动那样“能”,一旦超出有限的活动空间,乡村建设就可能遭遇它无法承受的冲突。

在改良与革命之间:乡村建设派的政治迷思

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政治冲突,乡村工作者被迫作出谨慎的选择。正是在这一点上,当“三农”问题化约为政治问题的时候,中国各派政治力量关于“三农”问题——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中国问题——的方案,显示出其本质上的不同性。

19304月,胡适在诊断了“五鬼闹中华”的病象后,当即提出“我们走哪条路”的问题:还是取革命的路呢?还是走演进的路呢?还是另有第三条路呢?胡适主张,“打倒这五大敌人的真正革命只有一条路,就是……集合全国的人才智力,充分采用世界的科学知识与方法,一步一步地作自觉的改革,在自觉的指导之下一点一滴的收不断的改革之全功。”他承认这是很艰难迂缓的路子,但他强调,“暴动与屠杀不是更快捷的路子[27]”。表面上,胡适的态度很明确,可仔细分析,他的持论谨慎得近乎模糊:一方面,他将“真正革命”和“自觉的改革”相提并论,似乎两条路之间并没有冲突;另一方面,他又反对演进的路,似乎站在了政府的反面;但同时,他又强列反对暴力革命,从而与共产党划清了线。

同样在193010月,梁漱溟也表示,他的解决中国问题的方式,是“将旧秩序——君主专制政治,个人本位的经济,根本改造成一全新秩序——民主政治,社会本位的经济,因此是一种革命[28]”。梁漱溟和胡适对“革命”的赞同,乃是对乡村建设派与共产党农民革命之间内在关联的不经意言说。艾恺(Guy Salvatore Alitto)就认为,乡村建设基本上是毛泽东的农民运动的改良形式[29]。梁漱溟的“根本改造”显然是反对政府的,但他的反对政府又显然与共产党不同。梁漱溟是从他的整个哲学思想出发,给出他的农民方案的。他主张,农民运动不能单从农民运动来做,而要放在整个文化运动里面,要从整个社会立场为全盘的规划和指导。梁漱溟承认,作农民运动的人喜谈农民利益,这本是应当的。但对于什么是利益,他认为不是“多得钱少做工”那狭窄意思,而是俗语称的“好处”,而根本好处,“就是能增进我们生命之活动的,有裨于生命活动的。”梁漱溟认为,人情和洽,最能增进生命的活动。所以,他反对那种不惜伤和气毁交情,领导农民专向人家争求现成的(土地、租谷、钱财)利益,造成嫌怨仇忌心理和侥幸心理。他认为那样领导农民运动,无异使农民都变成流氓[30]。梁漱溟甚至公开宣称,他的乡村建设是针对共产党的。不过,梁漱溟同时表明,他的乡村建设与其他改良派的乡村建设运动也不相同。在他看来,革命的、“伤和气”的农民运动与改良的、“枝枝节节”的民众教育运动,都各走极端,他自己则居中间兼有两者之长。梁漱溟的乡村建设像是改良派,但处处又表露出革命的口吻,态度颇似胡适的“模糊”。

无论表述上如何“模糊”,有一点是肯定的,胡适和梁漱溟都要求改变“三农”现状,但方式只能是和平与建设性的——这正是所谓第三条路,也就是与所谓“顿”的方式不同的“渐”的道路。乡村建设派在对中国“三农”问题作出了政治性的诊断之后,却开出了非政治性的处方,它试图谋求通过文字下乡、科技下乡、民主下乡等方式,逐渐组织农民,改变农村,从而改变中国,取迂缓的道;而共产党人则主张采取土地革命、武装斗争等更直接的、激烈的、暴动的方式,颠覆原有社会秩序,重组乡村社会结构。与胡适和梁漱溟相比,另一位评论家说得更直接些,“一派主张用渐的改良的方法,即乡村建设派,一派主张用顿的革命的方法,即共产党……我们都希望现在的状况能用渐的方法改革下去,不过,用渐的方法之必要的条件,是得到当局的合作[31]。”蒋廷黻在一篇为平民教育促进会辩护的编者跋中也承认,“‘耕者有其地’根本是正当的,势所必行的。惟一的问题是,这种改革将由共产党拿杀人放火的方法来实行,还是由政府用调济的方法逐渐执行[32]?”

胡适和梁漱溟的表述之所以较为委婉曲折,实际上恰恰更真实地表露了他们对第三条道路的中间性的某种隐忧,或者是某种难以言说的尴尬。他们很清楚,蒋廷黻提出的两种方法都不可行。政府的方法,无非是“逐渐”通过赋税压榨和掠夺农民;共产党的杀人放火,正是将要设法避免的,避免的方法就是乡村建设。虽然反复强调自己纯学术性或教育的身份,公开宣称要以和平的乡村建设运动取代共产党的暴力;但是,乡村建设派仍然无法清楚地表达与政府和农民的关系。此外,改良,虽然在理论上常常被期待为革命的替代物,可在事实上往往成为革命的催化剂。实践的发展将使乡村建设派面临更大的尴尬:乡村工作者一旦下到乡村,教育和组织农民,农民一旦被启蒙和动员,乡村建设运动就有可能脱离“和平与建设性”的轨道,走向暴力与破坏,从而导致农村的更加失序和更大冲突,而这种冲突可能毁灭已有的现代化成果,甚至中止乡村现代化进程。

“政教合一”的两难

19351025日,梁漱溟在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发表了题为《我们的两大难处》的著名演讲,“抱怨”乡村建设者的两大“苦处”:高谈社会改造而依附政权,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同;抱怨乡村工作行政化的趋势[33]。如何处理教育与政治的关系,具体说是乡村建设团体与当局政府的关系,在乡村工作者内部自来有两大派别:时人分别称为“隶属于政治派”和“超越政治派[34]”。简单说,前者主张乡村建设运动应与政府合作,甚至要由政府领导才能成功;后者主张乡村工作应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不能为政府所利用。在乡村建设运动早期,持超越论者占绝大多数。梁漱溟自己在1929年第一次参观山西村政时,就批评那里“政府办理村政,督促提掣太重[35]。”另一位乡村建设的领袖人物晏阳初也一再宣称,平民教育促进总会是一个私人机构,“政治是政治,教育是教育,吾辈不应借教育来宣传政党的政见,犹之乎宗教家不应借教育来宣传教派的信仰[36]。”

乡村建设运动早期,参加者主要是一些社会团体以及大中专院校,除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得到山东省政府的资助外,其他团体一般很少与官方发生直接联系,既不反对官方,也不主动与官方合作。有意疏离政府,固然保证了乡村建设运动名义上的纯洁性,却无助于解决乡村建设运动遭遇的实际困难。仅仅以学术或教育的身份,推进乡村建设,除了财力不足,动员有限,各地还屡屡发生政府驱逐乡村工作者的事件。江苏省立教育学院以民众教育为中心,在无锡周围进行了乡村建设实验,因为未能与政府合作,多年苦心经营的仅有成就,经不住政府的一纸命令而破坏于一旦[37]。有的乡村工作者,因不容于乡村的恶势力,被以共产党的罪名告发于政府[38]。据晏阳初回忆,平民教育促进会曾在定县倡导设立棉花合作仓库,棉农运销合作社,以帮助当地棉农摆脱当地银号高利贷和中间商的盘剥,农民很欢迎,可当地200家银号因此统统倒闭,绅商土豪等势力因此纠集许多民众围攻平教会,高吼“打倒平教会”的口号。就像陈独秀和胡适等在新文化运动中面临过“文化与政治”的纠缠,晏阳初由此也体悟到“教育与政治”的纠缠,“我们本不想干政治,可是……事实的情势使我们也不能不钻入政治[39]。”

正当各地乡村工作者苦于教育力量微弱的时候,国民政府也有意将乡村建设运动纳入体制内。像大革命时期一样,国民党再次重视农民问题依然与共产党有关。所不同的是,前一次是与共产党合作,而这一次是在苏区围剿共产党之后,为了重建“匪区”,从根本上解决共产党问题[40]1930年国民党三中全会通过乡村教育案。19321210日至15日,中华民国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决议实行县政改革。会前,蒋介石还专门召见晏阳初、梁漱溟等人,就乡村建设运动进行了深入交谈。内政部长黄绍竑、次长甘乃光先后到定县、邹平实地考察。黄绍竑对平教会工作的评价是:站在教育的立场上,定县确有很多地方是相当成功的,但在现社会里,如果离开国家行政系统,想从旁得到政治上的成功,是不可能或极不容易的。因此希望平教会能进一步透过政府的关系,以期收到更伟大的效果。甘乃光也对晏阳初说,定县实验的社会改革工作,好像一个四条腿的桌子,现在只有教育生计卫生,还须再有一条,即政治,然后这张桌子才会安稳表明政府对于乡村建设的态度[41]

由原来的不反对不提倡变成主动推动,政府态度的改变引发了乡村工作者内部态度的改变:有的人以为从此可以借用政治力量以推动运动;也有人担心政府的介入会使运动变得复杂化甚至会改变运动的走向。不过,总体而言,与政府合作逐渐成为主流意识。一位参加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第二次集会的代表写道:“利用政治力量,以作有效的推进,此点实为到会者共有之认识[42]。”

于是,“政教合一”的口号应运而生。所谓政教合一,就是乡村建设派借政府力量推行乡村教育;而政府则借乡村教育的工夫,推行政令。这种政教合一的典型体现,就是所谓五大实验县,特别是平民教育促进总会、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主持的定县、邹平、荷泽实验县。对于平教会接办定县实验县,华洋义赈会的领导人章元善认为是一个很不智的举动,他担心平教会将面临失去却独立性的危险[43]。乡村建设运动的另一位领袖人物高践四也认为,“政教合一”有三种方式,第一种出于教育界,主张办教育的人须有政治力量,这种方式流敝最大,是“错误的”。他主张,“政教合一”只不过有时借用政治的力量供给经济上的便利或供给一些机会,至于事业的推进,还该用教育的功夫,是“教育政治化[44]”。梁漱溟也承认,乡村建设最初的意思,本是想用教育的力量,以民间独立的身份,既不反对政府,也不听命于政府,提倡一种风气,逐渐改造社会,最终目的是为了辟造正常文明。县政实验后,教育于政治之外的独立性不复存在了。而且,政教合一,使乡村建设者“走上了一个站在政府一边来改造农民,而不是站在农民一边来改造政府的道路”——而这正是梁漱溟一直要努力避免的道路。

努力避免而终不能免,利用政府变成被政府利用,这对于高喊改造社会的乡村建设派,的确是一个挫败和矛盾。乡村建设派当初抱定不与政府合作,然而,运动的开展却逼得它返回到与政府合作,甚至依附于政府——乡村建设道路的艰难,到此也就完全显现。

被遮蔽的政治与现代化的延误

作为理论代言人,梁漱溟只不过比大多数乡村工作者更早和更深刻地体察到乡村建设道路可能陷入的困境,实际的运动发展很快使他的预见变成一般乡村工作者的共同感受。193510月,第三次乡村工作讨论会在无锡召开。一位观察家注意到,乡村建设派在这次会议上承认乡村工作已经碰壁[45]。这种碰壁当然不是指政治上没有成功取得政权,乡村建设运动并不曾预期这种成功;勿宁说,这种碰壁正由于它获得了政权的认可和支持。

乡村建设运动的目标在救济乡村和改进乡村,其“建设”虽然也包括政治方面,但主要是文化和经济建设,所谓政治建设又主要是自治和公民建设,中心内容是唤起农民自我保护和彼此合作的意识,与共产党那种划分阶级、互相斗争的“政治”本质不同。徘徊于改良和革命之间的乡村建设派,政治上似乎模棱两可,身份模糊莫辨,立场上也显得自相矛盾:一方面,它明显是民粹主义的,另一方面,它又带有很强的精英主义色彩。政治、身份、立场的模糊相互关联,乡村建设派一直在这种模糊的纠缠中寻找道路方向。

乡村建设派的政治暧昧性,一开始就遭到各方批评。费孝通认为,晏阳初以传教精神,悲天悯人地推行四大教育,开发民力,实际上是“低估了中国农民自动自发的革命力量[46]”。共产党人主办的《中国农村》杂志更是从“改造中国农村的两条不同的路线的斗争”的原则高度,发表了一系列的批判文章,认为一切乡村改良主义运动,不论它们的实际工作是从哪一方面着手,但是都有一个共有的特征,就是以承认现存的社会政治机构为先决条件。共产党尖锐地指出:以教育和技术来代替政治解放的人,其技术运动是麻醉群众的一种工具,其组织是反动性质的,其主观愿望是好意的,其实际结果阻止了中国农民大众的解放之路[47]

对于乡村建设派的复杂理论和不同谱系,这种笼统的批评显得有些简化,但基本切中了乡村建设派的软弱面,因而是有力的。乡村建设派看到了中国农村“愚、贫、弱、私”的现象,却避开了造成这种现象的最紧迫的原因——现代国家和强权阶层对农民的剥夺。乡村建设运动的顺利推行,其实需要一个政治民主和社会和平的前提条件,乡村建设派没有获得这个前提,日本人的入侵更剥夺了他们仅有的活动空间。从政治策略和政治技术上看,改良比革命,无论是对政治家还是对普通公民——总之是对一个民族的政治成熟性的要求——显然要高得多,乡村建设派同样不具备政治成熟性的公民基础。虽然理论上洞察到农民问题的政治性,乡村工作者实际上却将“愚、贫、弱、私”看成农民自身的原因,并不得不从精英的立场,扮演起启蒙者和救世主的角色,从事起经济赈贷和文化教育等更为缓慢的建设性工作。

当乡村建设派从农民问题的政治性上退到教育和技术时,被丢失的不仅是乡村建设派自我身份的明确性,还有中国农民对公正、自由和民主终极要求的正当性。本质上是政府对农民权利侵害与剥夺的田赋问题,被转换为一个减负还是增收的经济与教育问题;农民为捍卫自己生命、财产和自由权利而斗争的政治性,在革命与改良的激烈争论中,被选择哪种斗争方式、哪条道路的政治性遮蔽了。乡村建设派主张做缓慢的建设性的工作,然而,情势过于迫切,比起增收来,农民更需要的是减负;农民为捍卫自身自然权利的实际斗争,并不像知识分子的探讨那样徘徊与犹疑。像彭禹庭在河南镇平领导的自治运动,利用红枪会等武装组织自卫,作为一种农民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力量,它反抗包括来自土匪、政府和共产党在内的一切外部威胁,这种暴力显然不是一种“伪劳农主义”,不是那种“煽动农民仇忌心理,以暴力去争求现成的(土地、租谷、钱财)利益的革命”,也没有变成一种“破坏型工作”;恰恰相反,它的目标是保卫农村安全,以为农村的建设和农民的生存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乡村建设派深刻地预见到暴力可能带来的危害,极力避免以暴易暴,并积极地将解决农村问题的重心放在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上;他们正确地认识到,夺取政权并非最后的解决办法。其实,无论改良还是革命,目的都不在于推翻某个政权,而是要在新的、民主的基础上重建一切政权的合法性。赋税之所以繁重,是因为它的征收根本未经被征收者同意。但是,乡村建设派从警惕和反对暴力出发,走向了以暴力“工具”的不合理性否定革命“目的”的合理性,其政治态度上的暧昧性,不仅体现在与政府的关系上,在这里也体现为与乡村的绅士和农民的关系上,结果是它遭遇了几乎来自各方的冷漠。

反对“农民革命”变成反对革命农民,而反对农民,也就意味着乡村建设派对自身使命的背叛。乡村建设派以教育方式救济农民复兴农村的道路,最终被农民以革命的方式实现自我解放的道路所取代。

不过,乡村建设派留下的部份遗产,包括它将中国建国工作的基础放在农村社会、在农村推行现代科技教育、以及实行各种经济合作等主张,都被1949后经过农民革命建立起来的新政权所采纳。作为一种改良运动而失败的乡村建设,却又以一种理想宏图的形式在革命者那里获得某种延续的成功。遗憾的是,乡村建设派所具有的自由主义的信念,却随着该运动的结束,一起消失于历史之中。中国农民运动的根本要求——人格自由,并没有在新政权中得到实现;中国农民为实现全生活的彻底民主化的最终目标,至今也依然是一个现实目标。

[1] 王光祈曾这样解释少年中国学会的精神:“‘新农村’的运动,亦是我们很注意的……少年中国学会会员有一部分人自愿到农村活动。”王光祈:〈少年中国学会之精神及其进行计划〉,《少年中国》(北京),第1卷第6期(19191215日),页7

[2] 王鸿一:〈三十年来衷怀所志之自剖〉,《村治》(北京),第1卷第5期(19308月);参阅:王鸿一:《建设村本政治》,载《村治》月刊社编:《村治之理论与实践》(北京,1932),第一部“理论”,页1-10

[3] 王仲鸣 译《中国农民问题与农民运动》(上海:平凡书局,1929),页293-313

[4] 梁漱溟的认识具有代表性。经过长期的观察和思考,梁漱溟于二十年代末终于“顿悟”到农民运动的必不可免。他认为,1926年的北伐,在民族自救运动,有很大的力量;乡村运动就是这时起来的,而开展却是北伐完成之后。“然实待共产党方启发了我们,对西洋人及其一切把戏的认识到最后一通透点,而后恍然,而后太息,西洋把戏之真不得而用之也”。梁漱溟:<主编本刊之自白>,《梁漱溟全集》第5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页13

[5] 于建嵘:〈终结革命:背弃承诺抑或重构价值——解读20世纪中国工农运动〉,20021219日在北京大学所做的演讲,http://www.yypl.net

[6]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页236

[7] 梁漱溟:〈朝话〉,载《梁漱溟全集》第2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页104

[8] 田中忠夫在给他的《中国农业经济研究》一书中译的信中写道:“中国的农民问题是国民革命的核心问题,这是自孙总理始,中国和世界的革命家大略一致的见解,而且在实际上,从南粤到湘鄂的中国革命势力的伟大的扩展,将农民问题推进到革命的前面,并通过农民问题使革命统一战线分裂了。田中忠夫 著 汪馥泉 译《中国农业经济研究》(上海:大东书局,1934),页1

[9] 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梁漱溟全集》第2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页150

[10] 胡适:《我们走哪条路》,殴阳哲生 编《胡适文集》第5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页353

[11] 张东荪:《现在与将来》,《改造》(上海),第3卷第4号(19201215日)。

[12] 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编:《中国农业之改进》(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页17-18

[13] 〈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载 中共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页124-125

[14] 章之汶:《建设乡村应取统一之刍议》,载 邰爽秋 等 编:《乡村教育之理论与实践》(上海:教育编译馆,1937)。

[15] 傅葆琛:〈乡村运动中之乡村教育〉,《中华教育界》(上海),第22卷第4期(193410月),页17

[16] 张宗麟:〈乡村运动的联合战线〉,载 薛暮桥 冯和法 编《中国农村论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页657

[17] 李蒸:〈中国之农村社会与教育〉,载 邰爽秋等 编《乡村教育之理论与实践》(上海:教育编译馆,1937)。

[18] 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梁漱溟全集》第2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页150

[19] 齐锡生 著,杨云若、萧延中 译《中国的军阀政治(1916-1928)》(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页170

[20] 徐正学:《农村问题:中国农村崩溃原因的研究》(南京:中国农村复兴研究会,1934)。第一章“帝国主义与中国农村”,页30

[21] 杜赞奇 著 王福明 译《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页51

[22] 高践四:〈民众教育实验工作报告〉,载 乡村工作讨论会编:《乡村建设实验集》第2集(上海:中华书局,1936),页163-4

[23] 陈翰笙:〈中国农民的负担〉,载 汪熙 杨小佛 主编《陈翰笙文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页5

[24] 徐正学:〈农村问题〉(南京:中国农村复兴研究会,1934),第三章“苛捐杂税与中国农村”,页3

[25] 杜赞奇 著 王福明 译《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页183

[26] 秦晖:〈“优化配置”?“土地福利”?——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思考〉,本文是秦晖教授向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三农问题学术讨论会”提交的论文,http://www.sile.org.cn/dis/qin_1.pdf

[27] 胡适〈我们走哪条路〉,载 欧阳哲生 编《胡适文集》第5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页362

[28] 梁漱溟:〈中国问题之解决〉,《梁漱溟全集》第5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页219-220

[29] 艾恺著王宗昱 冀建中 译《最后的儒家:梁漱溟与中国现代化的两难》(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页168

[30] 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梁漱溟全集》第2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页410-411

[31] 芝生:〈乡村运动之政治的意义〉,《独立评论》(北京),第60号(1933723日),页8-9

[32] 廷黻:〈跋燕先生的论文〉,《独立评论》(北京),第74号(19331029日),页10

[33] 梁漱溟:〈我们的两大难处〉,《梁漱溟全集》第2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页572

[34] 邱有珍:〈政教民三位一体论〉,《教育与民众》(无锡),第2卷第2期(1930)。

[35] 梁漱溟:〈北游所见纪略〉,《梁漱溟全集》第4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页908-909

[36] 晏阳初:〈平民教育的宗旨目的和最后的使命〉,载 宋恩荣 编《告语人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页11-12

[37] 陈礼江:〈民众教育的回顾与前瞻〉,《教育与民众》(无锡),第5卷第8期(1934428日),页15-16

[38] 符致达:〈乡村建设与地方政权〉,《民间》(北京),第2卷第5期(1935710日),页20

[39] 晏阳初:〈平民教育运动的回顾与前瞻〉,载 宋恩荣 编《告语人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页197

[40] 1932年,蒋介石以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名义发布命令:“兹幸各处匪区,次第收复,本总司令痛定思痛,毖后惩前,认为善后工作,当以兴复农村,发展农业,为当前之急务,亦即救济经济国难惟一之要图。” 蒋中正:〈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训令〉,载 宋其正 编:《农民常识》,(上海:华中书局,1935)。页2

[41] 黄绍竑:《五十回忆》(杭州,云风出版社,1945年),页236

[42] 徐宝谦:〈赴定县乡村工作讨论会之印象与感想〉,载 乡村工作讨论会编:《乡村建设实验》第2集(上海:中华书局,1935),页492

[43] 章元善:〈从定县回来〉,《独立评论》(北京),第95号(1934418日),页8-9

[44] 高践四:〈政教合一问题之研究〉,《民间》(北京),第2卷第1期(1935510日),页6

[45] 西超:〈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的印象〉,载 薛暮桥 冯和法 编《中国农村论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页273

[46] 费孝通:〈评晏阳初“开发民力,建设乡村”〉:《观察》(上海),第5卷第1期(1948828日),页7

[47] 孙治方:〈为什么要批评乡村改良主义工作〉,载 薛暮桥 冯和法 编《中国农村论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页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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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下的华南乡村建设——民国广东“中山模范县”的个案研究

陈志国,倪根金:来源:《中国农史》·2010年第3

【摘要】民国“中山模范县”时期兴起了一场乡村建设运动。在“中山模范县”建制下,主政者围绕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方面内容进行了有益探索。乡村政治建设 主要是围绕乡村的政治自治化和民主化进行,采取了设立自治机关、订立自治章则与计划、大力宣传自治、训练与管理自治人员等措施。乡村经济建设主要是以发展 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为主要目标,采取了修筑乡村道路、改善交通条件,改良稻种、猪种,推广优良品种等措施。乡村文化建设主要目标是力图提高村民的文化 素质,采取了发展乡村教育,培养乡村建设人材;以及革除社会陋习,提倡新的社会风尚等措施。

  【关键词】民国:中山模范县:乡村建设

  民国时期,特别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中华大地上曾经兴起过一场规模宏大且影响深远的乡村建设运动。近年来,有关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研究层出 不穷,学者们在研究范围和研究视角上都有很大拓展,涌现了不少高品质的成果,其中既有乡村建设的整体研究,又有区域性的个案研究。然而学界对于当时颇具影 响的广东“中山模范县”乡村建设运动却缺乏深入的研究,只有少数几篇论文有所涉及。实际上,在中山县确立为“模范县”的整个时期内,虽然县长几经更替,但 当政者都能秉承“模范县”的宗旨,采取了不少乡村建设举措。这些措施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诸如设立自治机关,改善农村政权,实行乡村自治; 修筑乡村道路,改善交通条件;改良稻种、猪种,推广优良品种;发展乡村教育,培养乡村建设人材;革除社会陋习,提倡新的社会风尚等等。从这些内容来看,乡 村建设运动的目标是对旧有的农村政治、农业经济和农民素质进行全面的改造。本文拟就民国“中山模范县”时期乡村建设运动的内容及其成效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乡村政治建设

  乡村政治建设主要是围绕乡村的政治自治化和民主化进行,也就是所谓的地方自治,更确切地说是乡村自治建设。中山模范县一经确立后,就着手进行地 方自治,实施乡村自治建设,“以为其他各县之范型”。为了实现乡村政治的自治化与民主化,中山县模范县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设立自治机关

  自治机关为专门负责制定和落实各项乡村自治措施的部门,是乡村政治自治化和民主化的具体推动者。中山模范县确立以来,逐步成立了自治筹备处以及区、乡、镇各级自治机关,以实施乡村政治建设。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设立自治筹备处,具体负责自治事宜。中山县训政实施委员会为了促进地方自治之进行,于1929111日成立中山县自治筹备处,任命陈 雁声为主任,隶属县政府,受县长的指挥和监督。自治筹备处成立后,着手对全县的自治筹备工作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创办了《自治月刊》杂志,作为宣传与研究自 治的阵地。自治筹备处的成立,促使了各区、乡、镇自治运动的进行,成为有效地推进地方自治的“发动机”。正如陈雁声在《自治月刊》发刊词中所言:“训政实 施委员会曾于去年九月第二次会议时,即决议设立自治筹备处,以为协助人民筹备自治的机关。县自治筹备处经于去年十一月一日成立,各区自治筹备处复于本年一 月六日成立,还有各乡镇公所筹备处,也可于最短时间继续成立,这是在筹备自治期间,已经有了一副发动机。”自治筹备处的成立,标志着中山县正式开始实行村 治运动。民国的张汉儒就指出:“中山县正式实行村治运动,设立自治筹备机关,是在民国十八年十月成立中山县自治筹备处开始的。”

  第二、成立区、乡、镇各级地方自治机关,具体执行各项乡村建设计划。具体的地方自治机关主要有县参议会、各区区公所、各乡镇公所等。中山县自治 筹备处成立后,立即将全县划分为九个自治区,委任各区自治筹备处主任,同时由各区指导乡、镇设立乡事委员会,计100余处。19303月,黄居素接任县 长后,“既感觉到县属各区的自治筹备工作,过去已办半年之久,自应正式成立各区区公所,以符名实”,“乃于四月卅日委任县属九个区区公所区长,正式成立区 公所”。同时,“并训令各区长遴选乡镇筹备委员呈由县政府委任,成立乡、镇公所筹备处。计自五月起至二十三年三月止,各区乡公所筹备处成立者,有二百五十 余处;镇公所筹备处成立者有四处。”在成立各级地方自治机关的过程中,有的地方成立的比较完备,有的地方则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成立。对于未能健全自治机 关的乡镇,县政府加以督促使之尽快成立。1935年,杨子毅担任中山县县长时,“查本县各区乡镇公所,虽经组织完成,或惟自治实际工作,尚待积极进行”, 为了健全自治机关起见,一方面“饬派自治科长、员随时下乡巡察、指导、督促,务使依照定章,切实办理”。另一方面,“为使自治经费有着,特举行自治经费调 查,以便根据整理,并分饬拟缴预算,呈请核定,依照收支,按月造报核销,并于适中地点标贴公布,俾众周知,以示公开”。最后,还“将奉民政厅颁发地方自治 机关行文办法,从新印发,所属区乡镇公所,切实遵照办理”。

  ()订立自治章则与计划

  各级自治机关是乡村自治的具体执行部门,而各项自治章则和计划则是指导自治的详细文件。中山模范县在成立各级地方自治机关的同时,先后制定了许 多相关的章则和计划。这些章则当中既有关于各级自治机关的具体组织与办事的规定,如《中山县自治筹备处组织大纲》、《中山县自治筹备处办事细作》、《中山 县各区自治筹备处组织大纲》、《中山县各乡镇公所筹备处组织大纲》、《中山县各区自治筹备处办事通则》、《中山县各乡镇公所筹备处办事通则》;又有关于调 解委员会办事细作以及处理乡镇界址调停、整理公产公款、肃清烟赌等自治事宜的规定,如《调解委员会办理调解事项通则》、《区调解委员会暂行规则》、《乡镇 调解委员会暂行规则》、《乡镇界址争执调停通则》、《编定乡镇地名方法》、《整理公款公产暂行简章》、《公产保管委员会组织通则》、《肃清烟赌办法》、 《戒烟医院通则》、《中山县区乡镇里长办理调查人口及编划保甲奖惩规则》、《中山县人口调查协助各区干事服务简章》;也有关于乡村民主会议与民主选举方面 的相关规则,如《第一次乡镇大会会议通则》、《中山县各区选举区乡镇调解委员办法》。这些规章当中,县区乡镇自治筹备处组织大纲及办事通则均由县政府呈请 广东省政府核准公布施行。

  此外,关于计划方面的,“训政委员会一告成立,即积极进行自治之计划工作,而人民方面亦群起要求自治”。自治筹备处制定了《中山县各区及乡镇自 治筹备进行程序》,将中山县筹备地方自治的程序和时间进行了系统的设计和规划,把整个地方自治的筹备程序分为实行筹备自治、确定自治经费、办理保卫、调查 户口、肃清烟赌、训练人民行使四权、促进自治事务、举办各种事项等八个方面,每一个方面包括若干项工作,内容非常之具体和详细。其进行工作计划,规定为六 个时期,由19304月县自治筹备处奉令结束,所有自治工作交由县政府办理。县政府以各区公所筹备成立已经半年,自治工作亦经筹备就绪,乃撤销筹备名 义。

  ()大力宣传自治

  自治计划仅仅是自治机关所订立的书面文件,要具体落实到地方民众中去,还需要政府的大力宣传。正如《中山县政年刊》中所言:“地方自治为全民政 治之基础,其原质以人民为主体,将来能否推行尽利,胥视一般民众能否运用政权以为断。而人民之能否运用政权,又视其对于地方自治意义了解至若何程度以为 效。本县号称模范县,又为总理故乡,一般民众对于地方自治之认识,应较别处深刻。惟对于自治工作之进行,类多漠不注意,甚有竟认为政府之事,以致不能提起 自治精神。”为此,中山模范县政府在制定自治工作计划的同时,也注意着力加强自治的宣传。民国的张汉儒先生也指出:“关于自治之宣传,各种自治单行法规之 订立,自治经费之筹划,靡不努力进行,故不数月,即粗见规模。杨子毅出任县长后,“为促进自治以符模范县名实起见”,大力宣传自治,以提起人民自治之精 神。首先,“召集前在训政人员养成所毕业各学员,组织自治宣传队,分赴各区乡镇,扩大宣传地方自治意义”。宣传队共设九队,每区派一队,每队设三人至七 人,由1935318日起,分赴全县各区乡镇,召集地方民众,普遍演讲自治意义,并散发印刷品。而且,对于地方自治的宣传员服务订立了详细的《中山县 地方自治宣传员服务规程》,以更好地明确其职责。其次,“于本邑民国日报划一篇幅,编印地方自治周刊,专载地方自治理论与实际文字,以广宣传而促注意”。 《地方自治周刊》,从1935815日起,共出版过十一次。最后,“为确实促进民众注重地方自治起见,特于二十四年七月间,拟定征文题目‘如何促进本 县地方自治’,布告所属各界人士,依题尽量条陈所见,以资集益”。11

  ()训练与管理自治人员

  自治工作的进行有赖于各级自治人员的推进,因此,自治人员的训练与管理也成为地方自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地方自治,既属创办,一切法规及办事手 续,未必人尽谙通,故训练自治工作人员,实为刻不容缓之举。”为此,中山县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来加强训练自治人员。第一,任命有自治经验的人充实自治科。 1932年,中山县奉令成立自治科,作为负责办理自治事务的机关。1935年,杨子毅到任后,“以自治科负责办理全县地方自治事宜,关系至为重要”,健全 自治组织,委任有自治经验的吴洁已充任自治科科长,委任对办理自治颇有研究的刘逸平为科员。第二,派送自治人员赴省自治人员训练所接受训练。广东省民政厅 为训练各县县参议员及区长,特于广州市燕塘地方,设立地方自治工作人员训练所,专门训练自治人员。杨子毅在任时,奉令“选送赴省训练者,计第十二期区长班 六人,参议班二人,第十三期区长班五人,第五期参议班二人,第六期参议班二人”。第三,接受省民政厅对于自治人员的训练。省民政厅为了普遍训练乡镇里长, 于19354月间派出自治训导员十五人到中山县,召集各区区长开会,议定实施训练日期及地点。中山县自治科长吴洁已、科员刘逸平随同分往各区,召集乡、 镇、里长、副实施训练。从1935415日起,到55日为止,将全县的乡、镇、里长完全施行训练。在训练期间,杨子毅也亲自到各区对各自治人员发表 演讲,各乡镇里长副多能前赴指定地点听讲。对于那些热心听讲而年龄又较长者,奉民政厅颁给奖状,以资奖励。除了加强对自治人员的训练外,有效地管理各级地 方的自治人员也是地方自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各级自治人员因病出缺,或因事辞职者”,指定递补人员,“计自廿四年二月廿五日起,至廿五年二月廿五日 止,共有一百人”。对于自治人员不合资格者,停止当选,“计自廿四年二月廿五日起,至廿五年二月廿四日止,共有四人”。对于自治人员违反规定者,予以惩 罚,关于惩戒自治人员事项“计自廿四年二月廿五日起,至廿五年二月廿五日止,共有一十七起”。此外,也定期对自治人员的成绩进行考核,以示奖惩。“查县地 方自治人员考绩章程规定区长、副区长、乡、镇长、副镇长、里长、副里长、邻长之成绩,由各该县长每三个月举行考核一次,每次考核,应将各级自治人员在该期 内之办理成绩,分别核定其优劣,依照县地方自治人员暂行奖惩章程规定分别施行奖惩,兹定本年一月起,至二月止,为本县各级自治人员第一次考绩期间,此次考 核,并以调查人口及编办保甲两事宜为最大目标。”

  二、乡村经济建设(见原文)

  三、乡村文化建设

  乡村文化建设主要目标是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中山县政府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教育,在文化上改造乡村社会。发展乡村教育的同时,还大力革除乡村中存在的种种陋习,提倡新的社会风尚。

  ()发展乡村教育,培养乡村建设人材

  乡村教育的发达与否对于农村经济的繁荣有着重大的意义。正如刊载在《东镇侨声半月刊》的一篇《谈谈乡村教育》的文章分析农村经济崩溃的原因时指 出:“原因是很复杂的,而主要的原因,倒是‘乡村教育的不良’。”中山县作为全国的模范县,其乡村教育却相对比较落后。“我邑教育之落后,无可讳言,除石 岐一镇外,以言乡村欲得一规模完备之小学殊不多。”为了改变这种局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1)推行学校教育推行学校教育是发展乡村教育的主要形式 之一。学校为大多数适龄儿童接受初等教育的主要场所,也是他们进一步接受中等教育,乃至高等教育的场所。虽然中山县“兴学垂三十年,经历任教育当局之提 倡,地方人士之努力,数量、质量非无相当成绩”,然由于“本邑已奉令改为模范县,则循名责实,教育事业宜亦有其特异之点,足资全国之楷模者”,而且“环顾 县中就学儿童不过四万余人,而失学者竟达九万余人”。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学校教育,中山县政府在数量和质量上对学校教育予以进一步的完善。首先,在数量方面,主要是通过增加学校的数量和扩充原有 班级的数额,以使更多的人能接受教育。在增加学校数量上,“自二十年度起,派遣督学及学务委员长期分赴各区劝导,未有设立学校之乡村,从速设立学校,使二 十一年度或至迟二十二年度能实行强迫学龄儿童入学。”具体设校及增班的标准是:“满一百家之乡村至少设初级小学一所;满五百家之乡村至少设完全小学一所; 各大市镇人口繁多者,配量分为数区,每区设立初小一所,并于适中地点设立完全小学一所;不满百家或经济能力确不足者,得联合二乡以上共设一校。”其次,在 质量方面,通过改善教员资格和改善学校的物质条件,用以保证教学的质量。“于十八年度筹办县立乡村师范学校一所,十九年度饬县立中学之高中、师范两班,并 增办县立和风乡村师范一所。并饬现任小学教员之不合资格者二百九十二人入省立小学教员补习函授学校肄业,至十九年度结束乡村师范。”

  (2)推行民众教育推行民众教育也是发展乡村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为吾国所独创,是根据三民主义酌采欧西之成人教育”。其教育对象为“全体人 民,尤其在成人及失学青年”,其目的是“救现在之中国”。更确切地说,民众教育的主旨,在于使没有受过教育的民众增加知识,而使曾受过一定教育的民众进一 步提高知识。为了大力推行民众教育,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普设民众教育馆。民众教育馆是推行民众教育的场所。中山模范县政府,“在中山港设有民众教育馆一所,以为整个的民众教育实验之中心;且于 其内,附设民众教育人员训练班,从事储材,以为后此推行各区之准备”。除了中山港民众教育馆外,“预计半年或一年后实验区民众教育馆稍有规模即行推广于各 区,协助各区筹款各办民众教育馆一所,每月经常费由公家酌量补助。”其后,又“增设各区简单民众教育馆,先在东海、西海、东乡、西乡、南乡、黄梁六区各设 民众教育馆一所,除俟另案呈县政府指拨经费外,责成各该区区公所及学委设法在区内筹措款项,视所筹之多寡再定其组织及事业范围。”其次,训练民众教育人 材。为了供给民众教育的人材,“拟于民众教育馆成立后,即特设一班招收中等程度学生或有教学经验之教师。由公家供给膳食,本教学做合一之原理,从事实地训 练,另聘任教育专家主持办理”。再次,筹备国民识字训练。实施国民识字运动为民众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正如《东镇侨声言半月刊》所言:“普及教育首要之 途,尤非先行推广乡村教育,实施识字运动不为功,使教育得兼收并进之效,训练师资,养成刻苦耐劳、忠诚为乡村服务之青年,实践到乡村去,实无他法。”

  (3)培养乡村建设人材

  为了培养更多的乡村建设人材,复兴与改造农村,中山县政府采取了如下措施。

  首先,成立中山县乡村建设委员会,负责领导与组织培养乡村建设人材。会长由郑褧裳担任。会内聘请富有乡村建设经验的干事多人,每天分别轮回下乡 宣传县政实施计划,调查农业生产和文化教育;推广优良品种、猪种,组织实验区,取得经验便向各乡推广。1936年,“乡建会”(乡村建设委员会的简称)将 四区起湾乡划为实验区。61937年成立起湾乡乡村建设委员会,监察委员二十三名,执行委员二十五名。“本乡乡建会筹备员杨沛泉君经几许时间筹备,方告成 立于本月一日,石岐乡建会副委员长郑褧裳氏亦莅会参加典礼。”实验区编办《起湾乡报》,于19368月创刊。主要内容除报道乡情外,还设“照事论事”专 栏,表扬乡内好事,批评坏事,偷窃和打架等事也列为内容,做到有闻必录。乡小学改为县立小学,教员大多数是曾经被派往河北省定县考察学习过的。

  其次,举办乡村建设人员养成所,具体培养乡村建设人材。“本县为推进乡村建设起见,亟须预储乡村建设人材,特于本年七月间,举办中山县乡村建设 人员养成所,招收高中以上毕业或具有小学教员资格者入学。修业期间定为四个月,以两个月为学科训练,两个月为实习训练,不收学什费,惟膳费与制服所需由学 员自备。内容讲授及实习有关乡村建设学科与工作,修业期满成绩及格者,由本府给予证书,并分发各乡镇服务。是届计共招收学员一百十七人,计女性三人,男性 一百十肆人。”起初,限于高中毕业或具有小学教员资格者,“原定招足二百人,后因投考者只有一百八十余人,遂不得不酌量甄拔,故高小毕业者亦有取录,此次 投考以二、四、八等区之人为多”。1

  再次,组织乡村建设人员赴定县考察。为了更好地培养乡村建设人材,不仅聘请有乡村建设经验的人担任领导职务,而且还组织相关人员赴定县进行考 察。“近查此种乡村建设工作,以河北定县实施最早,成绩亦以定县为最著。邑人郑褧裳先生在定县服务十余年,对于办理乡村建设工作,备极熟悉,故特函聘回 邑,计划一切。同时注重实地考察,选择各区乡校校长或教员十余人,及本府派出若干人,联赴定县考察及实习各种工作,俾本县区乡将来实施,资所取法,计已报 名参加者有一区恒美等二十余校,初拟于廿五年底起程,嗣以气候环境未尽适宜,乃改在廿六年春暖举行,复经召集各参加人员会议,决定肆月一日起程前往。”

  ()革除社会陋习,提倡新的社会风尚

  革除乡村社会陋习,提倡新的社会风俗,开展卫生运动,也是乡村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主要体现在实施禁烟、禁赌运动,举行集团结婚,开展卫生运动等方面。

  (1)实施禁烟、禁赌运动

  吸食大烟,聚众赌博,为乡村社会中存在的两大陋习。“烟赌之祸,人尽知之,嗜烟赌之家人,固直接受其害。盖嗜烟赌者,必呼群引类,多无业之游 堕,穷而思滥,胆大妄为,藉土豪地痞之力,盗贼诡骗之鬼域伎俩,能优为之,害及社会,莫此为甚。”中山县自确立为模范县以来,对于烟赌之祸,予以严行禁 止。“照得本邑为模范县治,对于烟赌两项,早已悬为历禁,期绝根株,无如政府虽经三令五申,严拿究办,而玩法徒,仍敢轻于尝试。驯致日来贩卖烟毒,聚众吸 食,及开聚赌之案,依然层见叠出,污点长留,致为模范县治进行之障碍,言之殊堪痛恨。”为了严厉打击烟赌之祸,具体又采取了如下几项主要措施。

  首先,修正禁绝烟赌办法。“为力求缜密增进烟赌两禁效率起见,曾于廿五年四月间再将前订严禁责任,密报责任,拘捕手续,制止拘捕,慎防误拿,包 庇惩罚等六项办法,酌予修正,分饬遵行。”其次,订立强迫烟民入所戒烟办法。“廿五年广东省禁烟委员会成立,即颁布吸户登记设立土膏店,准许烟民吸烟各办 法,通令遵行。”其后,“以本县禁售禁吸,行之已久,未便遵办,然为谋迅速肃清烟毒起见,曾拟订清查烟民强迫入所戒烟办法十条,呈经该会第十一次会议议决 准照所拟办理令行下县有案,当经照案分饬各区公安分局所暨各区乡镇里长等一体切实执行”。6再次,设立各区戒烟分所。“依照强迫烟民入所戒烟办法之规定各 区应设戒烟分所,以便就近收容烟民,入所戒烟。子毅于该项办法呈准施行后,即分令各区公安局所及区乡镇长等,会同筹设,并议定戒烟分所章程,留医管理规 则,戒烟住室规则、守卫规则等颁发进行,计截至发稿为止,各区乡已成立戒烟分所十六所。”复次,督促各乡公所及其各乡所驻之防军、警卫队等加强严禁烟赌之 害。郑锷在《各乡公所当负肃清烟赌之责》一文中提到各乡公所对于乡村禁烟赌之害的责任,指出:“乡之有公所,为地方自治之初步。任乡长者,受一乡之选举, 其责任至为重要,首当领导乡人。……而记者之责备于乡长者,亦有不忍,惟烟赌肃清之责,又有所不能谅也。”“所有各乡所驻之防军,及该乡之警官,警卫队 长、乡长等,皆谕之以负起肃清烟赌之责,令各员一体具结。”又据《东镇桥声半月刊》第18期记载:“自颁布禁烟赌以来,一般有烟赌瘾者,纷纷设法戒除,冀 免踏法网。迩者本区下游一带乡村队长,纷纷调查烟赌,进行历禁。因此榄边、南萌两墟中之酒米店,每日旧出双蒸酒量,较之平日,加增一倍。盖各烟友购备浸烧 酒以烟泡,逐日减饮,以冀戒除,其中浸烟酒者,以濠涌、岐山、茶东三乡为最多。因各乡队长每晚亲自督队按嫌疑住户清查,于是该二乡乡民之稍有烟瘾者,亦首 卫其锋,打入新生活之路,为最热烈云。”

  (2)提倡新的社会风尚

  在革除乡村社会陋习的同时,还着力引导和提倡新的社会风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举办集体结婚。中山县民众教育馆连续举办了二届集 团结婚。“集团结婚制度,在欧西意德等国,举行已久,且具有良好的成绩,我国仿行,现方在萌芽时期,一般住在繁荣都市的人,固然有许多仍未明集团结婚的真 意义,尤其是住在乡村的人,更不知集团结婚是什么。”集团结婚,以最合法理的手续,使两性在纯洁的光明坦途上,互相结合,对于男女双方,均经过完密的审查 手续,并将结婚男女姓名,预先登报,使社会人士周知。同时证婚人亦经由当地最高级长官充任,以示隆重。结婚证书,有最高级长官负责签署,结婚地点,又是公 开机关,光明正大。集团结婚,一方面,可以减轻村民的经济痛苦,另一方面,又可以破除迷信陋习和改良社会风化。

  其次,开展卫生大运动。在乡村社会中,村民的粪缸毫无规划,“在农村的粪缸及猪栏多设在屋子前”,加上“猪又随意在街道上排泄”,往往会散发令 人难闻的臭味,十分不卫生。为了改变这种局面,中山县政府制订了《县城卫生施行大纲草案》、《各区乡村卫生施行大纲草案》等方案,并且采取了一些改良的方 法:(1)规划粪缸和制定养猪的规定。“粪缸一律须迁出离房屋及街道一里,且每村皆集合于一处。养猪须筑一完备养猪场,不能建于屋前。猪不能行走街道,违 者第一、二次罚金,第三次将猪没收。”(2)建筑公厕。“查以开投石岐镇灰水粪所得之三千六百元全数拨筑公厕六所一案,前经本府招商承筑在案,兹查廿五年 四月间已在孙文中路隐泉寺侧,及太平路长塘古庙侧各筑成一所,至同年十二月间又在北门城基脚及东门市亭侧,南门华陀庙侧山脚,石岐长堤等处复各筑一所,总 计六所,共需工料银四千三百余元,不敷之数已由县库拨足,现除长堤一所尚未完工外,其余五所,经已次第筑成,饬由永丰公司照章,每所派出驻所厕伙清理粪溺 以重卫生。”(3)注意河道清洁。“河道为船舶所经,亦为民间饮料所从出,本县河道狭隘,淤塞日深,既不利航行,复有碍民食,现在进行疏河,廓清其弊,乃 查各渡船火船在此疏浚急进中,仍将拉杂煤屎等物随便倾入河床,殊属不显公益,因特布告禁止,并令分局执行,如违拘罚。”(4)取缔不洁食品。“查市民饮食 不洁,最易传染疾病,妨碍卫生,本府因将前议定公布有案之取缔酒楼茶居饭店贩卖公物凉水冰品等办法,逐一复印,分派遵照,并令各区公安分局所随时注意取 缔。”(5)举办卫生展览会。“本府为增进民众卫生尝试起见,于廿六年二月十五日在中山图书馆举行卫生展览会,会内陈列卫生标本模型挂图等,应有尽有,色 色具备,夜晚开演幻灯,并延请县属各医师排日到会演讲卫生要义,一连五天,民众到会参观者,非常踊跃。”

  四、结语

  民国“中山模范县”时期乡村建设运动所采取的种种举措,毫无疑问对于复兴与改造乡村社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政局的不稳定,复杂的派系斗 争,加上时间的短暂,乡村建设的举措在施行过程中往往时断时续,难以长久的持续下去,很多措施只是徒具虚名,而无实际效用。民国的张汉儒先生就指出了中山 县的乡村自治存在的问题,上级机关制定的计划得不到具体的落实。他指出:“上级机关虽有良之进行计划,但无执行之步骤与决心,以致整理全县公产之决议,未 得全部实现,自治经费仍赖抽捐收用资维持。”不仅仅官方注重形式,就连一般民众对于乡村建设也缺乏足够的认识,热情不高,不能主动参与。时任中山县长的杨 子毅十分感慨地说:“本县号称模范县,又为总理故乡,一般民众对于地方自治之认识,应较别处深刻,惟对于自治工作之进行,类多漠不注意,甚有竟认为政府之 事,以致不能提起自治精神。”政府的只注重形式,农民的漠不关心,注定了“中山模范县”时期的乡村建设不能取得很好的成效。尽管如此,“中山模范县”时期 乡村建设运动作为中央级、官办的典型还是很有代表性的,是近代南粤复兴乡村行动的有益尝试,并且对我们今日新农村建设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见原文

  [作者简介]陈志国(1980-),男,中山大学历史系2007级博士生;倪根金(1962-),男,华南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历史遗产室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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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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